台北市政府都發局表示,4月3日原將召開都審會審議大巨蛋案,遠雄不服都發局認為違反建築技術規則,申請撤件;局長林洲民表達遺憾,認為浪費行政資源,建議遠雄重新送件。
都發局今天收到遠雄申請大巨蛋都審案申請撤件公文,都發局指出,遠雄認為建築技術規則規定與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無關,決定撤件。這項變化,也讓大巨蛋再度卡住。
遠雄巨蛋公司副總經理楊舜欽表示,大巨蛋在民國100年原核准的建照早已經都發局依法定審查程序核發,大巨蛋才據以施工,現在再重新檢討技術規則,如同質疑當時建照適法性,已經超出都審審議範疇。
對於遠雄撤件,林洲民表達遺憾,也表示遠雄在浪費行政資源,遠雄違反建築技術規則第97條、127條本來就可在都審會討論,還是建議遠雄重新送件。
他說,都審會審議是有關都市防災,不是以主管建築機關立場審議建照及建築技術規則,遠雄對法規有誤解。
都發局以大巨蛋違反建築技術規則第97、127條規定,要求遠雄變更設計或是把大巨蛋案送回台灣建築中心審查。都發局認為,大巨蛋的逃生梯動線、觀眾席位置和規定不符,其中第127條規定演唱會觀眾席不可低於地面層7公尺,但大巨蛋設計觀眾席低於地面層10.5公尺,未來可能無法辦演唱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