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造自己被需要感有助於刷存在感,製造對方被需要感則能拉近親情或友情,故即使不是真的很需要對方幫助,營造需要感增進情誼又何妨,民進黨修憲千真萬確需要國民黨「狼狽為奸」,醉翁之意也壓根兒不在憲政制度良窳,而是著眼於容易拐票多多益善的首投族,也兼搞反中牌延燒至年底九合一,試測這張「綠鬼牌」餘溫多寡,國民黨要否跳進修憲陷阱需斟酌,闖入機關更要步步為營見招拆招。
立法院本屆第5會期報到,廟宇因疫情取消春節搶頭香活動,藍綠立委卻仍興致勃勃搶報到頭香,或許問政乏善可陳,這業績也是競選連任政見欄「頭銜」之一吧!最受媒體及社會矚目議案莫過於久違之修憲,地制法修正則執政黨自個兒一頭熱,在野意興闌珊,純屬修憲牡丹的陪襯綠葉罷了。
修憲協商座上賓獨缺次要角色國民黨,執政黨團總召柯建銘半激將譏諷別再當修憲逃兵。屬性剛硬之我國《憲法》,修改難度高,依《憲法》增修條文最後一條規定,其修改須全體立委4分之1提議、4分之3出席、出席委員4分之3決議,方可提出修正案。如此超高門檻,除當年萬年國會,全面改選後歷來未有單一政黨席次跨越門檻,也就是任一政黨對修憲工程皆獨木難成林,礙於茲事「體」大,國會一黨獨霸慣了的民進黨才肯放軟身段,低聲下氣求最大在野黨「玉成好事」。
修憲既如結婚生子,兩「性」合婚才能百子千孫,民進黨「同婚」自嗨蹦不出個子來,所以務必明媒找國民黨提親正娶,兩黨「合修」才修得了正果,而修憲非同兒戲,莫學李登輝跟陳水扁壞模範,7年修6次憲,把整部五權《憲法》修的支離破碎,監督行政院的立委喪失閣揆同意權極其荒謬,立法權簡直自廢神功,總統有權無責成太上皇尤其離譜,彼此合作制衡的五權憲法,行政獨大,其他四權殘而不廢,故國民黨逮到此千載難逢良機,修憲相得益彰不只陪襯,必須矯正之前修憲缺陷,讓五行相生相剋的舊時五權分立憲政得以光輝重現。
國民黨定要搞清民進黨修憲居心,是否暗藏碎步前進的法理台獨陰謀,以免成跨越對岸武統紅線之另隻一丘貉猶不自知。民進黨若想變更讓他們難以啟齒的國號及噁心想吐血的國旗,是為「制憲」,因為既有《憲法》出娘胎乳名即叫《中華民國憲法》,國號真要改台灣便是「台灣國憲法」全新面貌,若沿用原國號只換國旗,那就是大部份不動的局部修憲,將《憲法》第6條國旗定為「中間綠色台灣,四角綠色方塊」即可〈仿民進黨黨旗〉。
筆者「正經八百」進言幾句修憲建議:第1章總綱與第2章人民權利義務維持現狀,第3章國民大會逕行拿掉,因為它是因應大中國幅員所設計的代議制,反攻大陸無望的區區台灣島國,顯沒機會再派上用場了;總統權力可照抄憲法本文,罷免應由4分之1公民連署提案,選舉人總額過半投票,同意有效票過半即為通過,無須透過立委提議,或者雙保險兩案併行亦佳,以避免像現在執政黨立委盲目護主,罷免惡總統無計可施乾瞪眼情形,仰賴國民黨小螞蟻伸腿,根本絆不倒大象哩!
法官終身職保障也該檢討去除,畢竟多此一舉,優遇不辦案何異退休,何必佔爽缺,坐領祿位等於佔著茅坑不拉屎,優退在家心無旁騖,一樣可從事司法改革研究,況且人的腦力會隨年齡退化,審判定生死焉得不慎,恐龍法官還嫌不夠多嗎?司法院長宜由全體法官及執業律師票選,俾提防司法龍頭成政治任命的鷹犬。監察院不需要廢,還要加強監察權如古御史,御賜尚方寶劍方便代天巡狩,民主國家當然不可先斬後奏,彈劾處分監察可自決,只有影響公務員身份的撤職與休職須移送公懲會複審,監察委員直接民選較妥,正副院長則委員互選之。
地方制度要廢省多都或恢復一省兩直轄市,可公投集思廣益。公民選舉權是否降至18歲,依目前民智大開又資訊發達,18歲該懂不該懂的全都懂了,基於呼應《刑法》責任能力,公民年齡限制似有下修必要,然而今代年輕人自以為是,涉世未深不知天高地厚,政治卻裝的好像很懂,其實懵懂容易遭奸巧政客矇騙,國內那一政黨專門愛拐這一族群,乃眾所皆知鼓吹修公民權最勤的那一黨也!怕得罪青年票倉係時勢所趨,順應修憲勢所難擋,就此而言,國民黨恐易裡外不是人。
*退休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