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中國留學生走私冰毒在澳大利亞獲刑

2015-02-13 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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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持學生簽證前往澳大利亞的中國人因參與販毒團伙,從中國走私大批冰毒入澳而被澳大利亞法院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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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澳大利亞媒體報道,墨爾本郡法院法官周五在判決中對這些男子稱,安非他命(即冰毒)「對我們的社會造成無法估量的破壞」,判處他們最高監禁4至9年不等。法官迪恩在判決書中提到,5名被告都是年輕的初犯者,年齡在23至25歲之間,其中4人同時違反了移民法規,將在服刑後被遣返中國。

通過郵包走私冰毒並洗錢

據澳大利亞《時代報(The Age)》報道,5名被告對走私病毒的控罪均已認罪。其中25歲的黃利明(音譯)和23歲的吳俊業(音譯)承認策劃走私商業數量的邊境控製藥物來澳,有關罪行的最高刑罰是無期徒刑。

而25歲的李寧(音譯)則承認策劃走私可供出售的數量的邊境控製藥物來澳,該罪行最高可被判監禁25年。另外,25歲的餘明(音譯)和23歲的洪旺豪(音譯)均承認走私可供出售數量的毒品。

除吳俊業外,其餘4人還承認了一項處理犯罪所得的洗錢罪名,金額總計超過100萬澳元,他們還把有關款項從澳大利亞轉入在中國的銀行賬戶。

報道稱,5名被告是在2012年5月至2013年3月間從事有關活動的,而當他們被警方拘捕時,都已經持學生簽證在澳大利亞居住多年。

據新聞集團澳大利亞網站報道,法官認定黃利明在該犯罪團伙中負責聯繫毒品供應商並提供地址,通過郵寄方式走私了大約1.8公斤的純冰毒。另外,吳俊業則進口了916克的毒品。法官還認定李寧策劃進口了387克的毒品。

此外,報道稱,在餘明被捕時,警方從他的臥室裏搜出分別裝在79個袋子裏的122克純冰毒,而洪旺豪也在家裏隱藏了88克的純冰毒。

學生簽證入境並沒讀書

根據判決書,雖然5人均通過學生簽證前往澳大利亞,但除了吳俊業念完了國際商務文憑的課程外,其他4人都沒有讀任何的正規學校,因此同時也違反了移民條例。對於5名被告的服罪,法官認為所有被告都仍有良好的改造前景,並將要忍受與家人朋友分離的痛苦。因此法官認為,他們的服罪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他們的愧疚,也可以省去漫長且複雜的審判流程。

而5名被告宣判結果是,黃利明被判監禁9年, 7年內不許保釋;餘明被判監禁7年, 5年不許保釋;吳俊業被判監禁6年,3年零9個月不許保釋;李寧被判監禁5年,3年不許保釋;洪旺豪被判監禁4年零9個月,2年零9個月不許保釋。除了吳俊業之外,其餘4人都已經在羈押所裏服刑710天。

(責編:尚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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