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下議院2日表決通過《反假新聞法案》,未來製造、散播甚至轉發「假新聞」者,不論是否為馬國公民,最高可能遭判6年徒刑與50萬令吉 (新台幣377萬元)罰金。這項法案引發極大爭議,馬來西亞反對派批評,執政黨在今年大選前通過這項法律,無疑是想讓異議人士噤聲,為連任鋪路。
《2018反假新聞法》(Anti-Fake News 2018 Bill)將假新聞定義為「內容全部或部分不實的新聞、資訊、數據或報告;形式涵蓋專題報導、影片或錄音,以及任何可以傳達文字或觀念的形式。」下議院表決結果是123票贊成、64票反對,各方預期馬國上議院很快也會批准。
防止網路攻擊 馬國政府將禁止假新聞
該法案不僅適用於馬來西亞國內,更適用於境外媒體以及外國人士。網路服務業者也要為其網站上的第三方內容(third-party content)負責。據《美聯社》報導,馬來西亞之外,其他東南亞國家如新加坡、菲律賓等,都已經提出管制假新聞的相關法律。
馬來西亞通訊傳播暨多媒體委員會官員法德魯拉(Fadhlullah Suhaimi Abdul Malek)指出,這項法案將能更加完善地防堵不實的網路攻擊,保障個人及企業,「假新聞橫行已經成為了一種國際亂象,而馬來西亞將領先世界,以這部反假新聞法,向不實新聞宣戰。」未來負責執法的總理府部長阿扎麗娜(Azalina Othman)則強調,擁有決定何謂「假新聞」權力的是法院,而非政府。
反對派:執政黨箝制言論自由以求勝選
然而政府的說詞顯然沒有說服該國的反對派。由於該國將在今年8月前舉行大選,反對派指出,政府選擇在敏感時刻倉促立法,無疑是希望藉此打壓抨擊政府的報導和言論,取得連任。反對派陣營律師林冠英(Lim Guan Eng)就批評說:「針對網路言論的法律已經很完善了,為什麼還要通過這項法案?這只會使馬來西亞朝向獨裁國家邁進。」
You don't think the 'fake news' bill is excessive? It also has extra territorial jurisdiction (apply outside of Msia) like laws against piracy or terrorism. So technically, WSJ, NYT, The Guardian etc can be found liable in absentia. pic.twitter.com/M6MxSoA5er
— Eric Paulsen (@EricPaulsen101) March 26, 2018
反對派的擔憂不無根據。據《紐約時報》報導,2015年馬國官員遭爆盜用該國國營投資基金「一馬發展有限公司」(1MDB),金額超過35億美元(約新台幣1019億元),其中高達7億3000萬美元(新台幣213 億元)流入總理納吉(Naj ib Razak)的帳戶。美國司法部正在進行調查,並準備查扣1MDB約17億美元(新台幣510億元)的財產。
但這樁醜聞被國內外媒體廣泛報導,導致納吉聲望重挫。納吉本人當然矢口否認,並整肅政府中的批評者。馬國官員上個月便指控反對陣營企圖利用假新聞贏得選票,並警告任何涉及到一馬公司弊案的消息,只要未經政府確認,便算是「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