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治機關持續保密證人、檢舉人資訊!」促轉會提案修正政治檔案條例

2022-02-20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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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史館19日舉辦《戰後台灣政治案件-美麗島事件史料彙編》新書發表會,國史館長陳儀深出席致詞。(資料照,柯承惠攝)

國史館19日舉辦《戰後台灣政治案件-美麗島事件史料彙編》新書發表會,國史館長陳儀深出席致詞。(資料照,柯承惠攝)

國史館近期出版「美麗島事件史料彙編」,其中部分檔案內容依國安單位的意見予以遮掩;促轉會認為,這類明定應公開資訊,卻被部分情治機關持續保密或暫不公開,促轉會已提出「政治檔案條例」修正建議,並函請國發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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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轉會透過官方臉書指出,政治檔案是還原歷史真相的基礎,然而政治檔案徵集、解密、研究的道路,遠比社會所知還漫長。

促轉會說,以美麗島事件為例,2002年政府啟動相關檔案徵集,此案便在大量口述紀錄的基礎上,增加數千件檔案,供社會進一步研究。然而,促轉會執行歷史真相調查過程中,發現包括國安局、調查局與警政署等機關在內,仍留有大量相關檔案。後來在總統府與國家安全會議、行政院的積極協調之下,加上「政治檔案條例」通過,相關檔案才得以公開。

促轉會:明定應公開資訊,卻被部分情治機關持續保密或暫不公開

不過,促轉會指出,現行的政治檔案條例並非「萬靈丹」,在實務運作上仍存在許多問題,例如條例第11條已明定,公務員、證人、檢舉人及消息來源之姓名、化名、代號及職稱,應提供閱覽、抄錄或複製,但促轉會執行業務時發現,此類明定應公開的資訊,卻被部分情治機關持續保密或暫不公開,阻礙社會理解檔案內記載的內容。學者也曾反應類似的經驗。

促轉會質疑,若無法得知這些最基礎的資訊,後人何以接近並挖掘歷史真相,更不用說釐清壓迫體制加害者及參與者的責任。國史館新近出版的「美麗島事件史料彙編」,其中部分檔案內容依國安單位的意見予以遮掩,就是一例。

為解決前述問題,促轉會已提出「政治檔案條例」的修正建議,並於日前函請條例的主管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參考。

促轉會認為,落實第11條資訊之公開,若檔案內容涉及「公務員、證人、檢舉人及消息來源的姓名、化名、代號及職稱」者,機關不得以「永久保密」或「涉及國家安全或對外關係」為由拒絕公開。

此外,促轉會說,強化上級機關監督落實檔案開放責任,除第11條明定應公開的資訊外,若機關認為其他檔案內容涉及「國家安全或對外關係」而限制開放時,應檢附具體理由報請上級機關同意後始得為之。

促轉會:完善法制是推動轉型正義基礎工作不可或缺的基礎

促轉會表示,強化爭議事項審議功能,明定申請檔案如遇永久保密或因國家安全或對外關係的原因而限制開放情形,得提交檔案局的爭議事項處理,檔案局並應對外公開審議結果,以利外界監督課責。

促轉會指出,自成立以來,在促轉條例第4條檔案開放應用的方向上,一邊執行真相調查任務,也在過程中發現現行法制的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完善法制,是推動轉型正義基礎工作不可或缺的基礎,唯有如此,社會才能在政治檔案開放的道路上,繼續累積研究、讓歷史真相得以日漸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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