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官媒報道,中國公安改革方案已通過中央審議,即將正式實施。 新華社報道說,《關於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簡稱 《意見》)及相關改革方案,已經過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審議通過,即將印發實施。
據悉,在查辦前中共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的過程中,中國公安系統也開始全面整頓。中共中央深改小組早在2014年就已前後召開8次會議,並在2014年12月30日的會議上提到「全面深化公安改革」。
有分析指出,《意見》突出了警務工作和警員待遇的規範化和法制化,突出顯示在決定建立冤假錯案責任終身追究制,加強對刑訊逼供的源頭預防等方面,主要是希望能使中國公安儘管走出周永康時期的「貪腐黑」陰影。
也有評論人和維權人士認為,中國的事一貫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要想在中國警察隊伍中杜絕非法惡習絕非易事。
規範制度
據報,中國大陸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總體目標是「完善與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規範化系統預計到2020年基本形成。
據悉,公安改革共有七方面主要任務、100多項改革措施。一是健全維護國家安全工作機制,二是創新社會治安治理機制,三是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四是完善執法權力運行機制,五是完善公安機關管理體制,六是健全人民警察管理制度,七是規範警務輔助人員管理。
服務民眾
據稱,公安改革將聚焦在三方面:一是完善警務運行機制,提高治安防控水平和治安治理能力,提高民眾安全感。二是著力推進公安行政管理改革,提高管理效能和服務水平,從政策上、制度上推出更多惠民利民便民新舉措。三是著力建設法治公安,規範文明執法,提高公信力,讓民眾感受到公平正義。
在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方面,改革從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扎實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創新人口服務管理、健全完善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制度和改革邊防出入境、交通、消防監督管理制度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服務改革開放、促進經濟發展和便民利民的政策性措施、制度性安排。
完善機制
在完善執法權力運行機制方面,改革從完善執法辦案制度、執法司法銜接機制、執法責任制、人權保障制度等方面,提出了規範執法權力運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一系列改革舉措。
探索實行受案立案分離和立案歸口管理制度。健全行政裁量基凖制度,細化量化裁量標凖。深化執法公開,落實執法告知制度。圍繞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完善適應證據裁判規則要求的證據收集工作機制,完善嚴格實行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和嚴禁刑訊逼供、體罰虐待違法犯罪嫌疑人的工作機制,建立健全訊問犯罪嫌疑人錄音錄像制度和對違法犯罪嫌疑人辯解、申訴、控告認真審查、及時處理機制,完善偵查階段聽取辯護律師意見的工作制度。
規範查封、扣押、凍結、處理涉案財物程序,實行涉案財物集中管理。完善執法責任制,健全執法過錯糾正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冤假錯案責任終身追究制。探索建立主辦偵查員制度,落實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等等。
工資待遇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還明確提出,根據中國警察的性質特點,建立有別於其他公務員的警察管理制度和保障機制。按照職位類別和職務序列,對警察實行分類管理。
力求建立健全警察招錄培養機制。貫徹待遇「高於地方、略低於軍隊」的原則,建立符合警察職業特點的工資待遇保障體系。完善警察撫恤優待制度,建立健全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職業風險保障制度。依法維護警察執法權威。規範警務輔助人員管理,等等。
(編撰:晧宇 / 責編: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