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北京,家人才告知這次我被允許奔喪的細節。事實上,我獲知父親病危而向中國政府要求的簽證,是被拒絕了;與此同時,北京的家人獲得提示:除非老爺子本人提出要求,否則沒有商量餘地。家人只好以父親的名義草擬一封信,拿到病床前念給他聽,這麼做,等於將絕症直接袒露給病人。父親簽字以後,一個禮拜就走了。他簽了一封自己的絕命書。從冰冷的程序角度來說,這個黨是接受了我父親提出的要求,即允許他那流亡的兒子回國為他送葬,由此而體現了對他的「人道主義」,那彷彿也是間接地施行於我的。我只是不知道,父親在彌留之際,明白了此種「人道」的含義沒有。
「組織上」自然是要為父親舉行遺體告別的,雖然他本人在遺囑中已經寫明「我死後不發訃告,不開追悼會和遺體告別會,不寫生平簡歷」等等;我們作為子女,也無法替他持守遺願。這個儀式,定在八寶山公墓的「菊廳」,告別者多為父親生前的同僚,於是我事先得到通知,其中許多人不方便與我碰面,儀式將分為兩段進行,前一段是「官辦的」,要我迴避;他們辦完之後,專門留下幾分鐘的儀式,乃特意為我一人舉行。我又能拒絕嗎?我只出現在父親的私人身分的這一面,其實也好。當我一個人被擋在「菊廳」外面的時候,忽然覺得,我回到這裡來竟有點荒唐似的。裡面有人來叫我,說輪到你了。我慢慢走進那「菊廳」,抬眼看見父親寬厚的遺容,我很想跪下去磕三個頭,可在這陌生而敵視的氛圍中,我竟跪不下去……
後來,我跟姐姐一道取來父親的骨灰,彷彿父親才回到我們家中。捧著盛骨灰的紅綢袋,微微燙手,好像父親的體溫還在。接下來,我們還有難題:父親的骨灰盒,要不要送進八寶山革命公墓?若是這樣,媽媽怎麼辦?她還一個人躺在太子峪陵園呢。媽媽自然是沒那進八寶山的「資格」,她也不要進那裡去。我們有什麼理由讓父母的骨灰分開安放呢?
我終於自己來到媽媽的墓塚前。她孤零零地躺在這裡,等了我整整十二年。作為一個中國人,我理當依循風俗,年年清明來此祭掃,這是起碼的人倫,可我卻無法履行這一點點為子的孝道。我跪在媽媽墓前深感罪責。來見媽媽之前的幾天裡,我夜夜失眠,被一個艱難的決定所折磨:難道我還要讓媽媽獨自躺在這裡嗎?父親也走了,他把這個問題留給了我。媽媽待在這裡,是在守望她那流亡海外的兒子,今天她終於等來了我,媽媽留在這裡的理由已經消失。我要帶她離去。
不久,我們姐弟三人,加入北京殯葬系統組織的骨灰海撒人群,來到天津塘沽渤海灣,捧著父母的骨灰,登船馳入海灣,親手將骨灰撒進大海。我是長子,我承擔這個決定的全部責任。我對姐姐弟弟說,父母皆有遺囑,兩人都堅持他們死後不留骨灰,僅以尊重死者遺願這一點而言,我們也只能這麼做。
對我而言,媽媽的那個墓塚一旦空了,我的牽掛也就消失了。中國再也沒有我的家。
*作者為中國八十年代報導文學代表人物之一,八九民運之後流亡美國迄今。本文選自作者著作《晨曦碎語》(印刻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