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優秀):能整合語音訊息,指出主旨大意與隱含意思
B (良好):能整合語音訊息,指出主旨大意與隱含意思,偶有錯誤。
C (基礎):能擷取明顯、簡易或局部語音訊息,指出主旨大意或隱含意思
D (不足):僅能有限地擷取明顯、簡易或局部語音訊息語音訊息,指出主旨大意或隱含意思
E (落後):未達D級
大家倒不必驚訝能力指標為何如此模糊,原因是它本來就是這樣模糊表示,世界各國的標準也是如此,對學校和老師也不成問題。不過問題是:台灣家長了解嗎?
打個比方,考十題聽力,以老師的判斷,全對或錯一題算A,錯兩到三題算B,錯四到五題算C,錯六到七題算D,八題以上算E。學校和老師沒問題,家長可不願了:為何不是全對才是A?為何錯兩題不能算A? 兩派到學校一吵,登時就是天下大亂。
這種家長造成的困擾也就算了,反正這算是無法掌握的外在因素,到時見招拆招再說,那麼內在因素呢?目前全台國中教師,沒有人正式使用過標準參照,即使是以前的五等第九分制也是從百分制的常模參照換算過來的,因此勢必要重新訓練,那麼要花多少時間和經費訓練目前現有的老師呢?不曉得教育部和心測中心是否已有估算呢?
標準參照不單單只是訓練老師,由於標準是全國統一,因此必須要所有老師的標準通通一致,比方說英語口語能力,全國老師的評分標準必須要一致。這看似不可能的任務,國外是以專責機構負責以及持續訓練老師來達成的,也就是不單單是訓練,而且是持續、定期招回訓練,這其中的人力物力,以及成立專責機構的花費,不知教育部準備好了沒?
此外,為了監督老師的評分品質,還必須雇用額外的評分員,固定抽查老師們評分狀態,確保沒有偏私或出狀況的情形。老師評過的考卷也必須還要抽查加以審核,如果學生對評分有疑義,也必須重新評分,這些額外的龐大工作不知有無考慮到了?
在教師方面,以往只要透過百分等級的小考、段考來打成績,以後不再如此了,所有成績必須透過敘述性的方式來評比。這是比較科學的,也可以明確診斷出學生的個別能力狀況。比方說小明以往只有一個英文成績,以後就是聽力A級,口語B級,閱讀B級,寫作C級四個成績,那麼老師就可以針對他的寫作做加強。這是很不錯的理想,然而在實務上可行嗎?先不說老師工作量的增加,那不只是恐怖兩個字可以形容,而是根本無法實行。以紐西蘭來說,老師每週平均要花5.2小時在做評鑑,一天平均要一個小時,週末時間不計。以台灣中學教師目前的教學時數,可能達到嗎?
最後,改成標準本位評量之後,是否要以此當做進入高中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