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相關法規持續修法,罰責也越來越重,但卻未有效嚇阻民眾酒駕的危險性,國民黨立委蔣乃辛6日提案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仿效日本納入「酒駕他律機制」,對酒駕的共乘者、供酒者,都納入裁罰。
蔣乃辛提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修正草案,規範汽車共乘者若知駕駛人有酒態、酒容、酒味或服用含有酒精的飲料,被警方查獲酒測超標時,共乘者將處新台幣1萬元罰鍰。
提供酒類的店家,若未主動勸阻酒駕,或協請代駕,將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酒駕者若肇事致人傷亡,罰店家停業1個月。
蔣乃辛表示,根據日本的經驗,從共乘者、供酒者負連帶責任的法規,2008年上路後到2017年,酒駕案件數少了三分之一,因而提出相關修法供各界討論,期盼能減少酒駕案件,提升台灣的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