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美花的道歉根本不值錢,台電應提出具體賠償措施
大停電之後,台電誰下台或是王美花道歉,老實說,覺得這種行為可以平息民怨,或是對人民經濟生活造成的損害達成賠償一筆勾銷。都是過分自我膨脹的行為。試問台電誰下台,逃避責任的做法可以解決甚麼問題?又或是王美花的道歉到底可以換得甚麼經濟補償,或是對於未來改善上有甚麼具體的承諾,事實上完全都沒有。
發生具體嚴重的損失時,覺得自己的道歉就可以弭平,這到底是怎麼樣的心態或是高貴的自尊才能產生這樣的想法?看到政府以這樣的姿態回應事件,是讓我非常不舒服的。而台電對於造成這樣的傷害,補償措施也竟然只有電費95折,這更是荒謬。停電的始作俑者,造成這樣的經濟損害,卻沒有懲罰性賠償的約款,連台電自提的補償也只有95折。不知道各位有沒有發現,政府對於這次事件的回應真的非常讓人不舒服,先是戲謔辯解,再是自我膨脹,最後95折收尾,先是沒誠意,再是不具體。對於事件的賠償措施不符實際民意外,也沒有具體的未來防範措施。
筆者呼籲,台電應該建立起停電通知系統,面對偶發的停電也要負起責任,即時通知民眾,同時也應該建立懲罰性賠償機制,面對人為造成的停電,絕不能以95折打發民眾,憑甚麼經濟生活與生命安全,要被散漫的人為態度捉去陪葬?
*作者為社會運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