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在農曆春節連續假期前夕,台電在2月17日偷渡公告了「核一、核二廠用過核子燃料小規模國外再處理服務案」,預計花費112.57億元,將2座核電廠的1200束用過核燃料棒送往海外處理 。儘管日、俄、英、法等國均有相關技術可以參與投標,不過,環團質疑台電內定由法商AREVA得標傳聞已甚囂塵上,巧合的是,早在招標前,去年6月間,台電董事長黃重球及經濟部核廢料處理辦公室主任李肖宗等就在AREVA台灣區總經理王新蕾陪同下,赴法國AREVA總公司、子公司及其用過核燃料再處理廠參訪,甚至已洽談合作可能,連運送核廢料出國的下包商也陪同訪法, 台電已認定法商AREVA之說,顯非空穴來風。
更離譜的是,在此次訪法行程的台電出國報告,只有輕描淡寫地敘述了參訪AREVA3個行程的內容簡介,但同團代表、國際經濟合作協會多位成員提出的「赴法國工業合作訪問團」成果報告內容,則讓台電在處理核一、核二廠用過核燃料的海外處理已鎖定法商AREVA的態度露了餡,甚至連其他隨團出訪的廠商代表也已和AREVA洽談了包括屆時運輸核廢料出國等其後分包作業合作可能,台電的「核一、核二廠用過核子燃料小規模國外再處理服務案」,內定AREVA態勢已明顯至極。
在同團訪法的國際經濟合作協會該份成果報告中,於結論的「後續追蹤」段落顯示,「AREVA公司提供完整核燃料循環利用技術服務,尤其針對核料再處理技術為世界之領導廠家,該公司已與台灣電力公司簽有原料鈾供應及濃縮轉化服務等契約,『此行該公司與台電公司洽談核能後端處理之合作可行性』」;報告中還指出,「有關放射性物質運輸部分,AREVA公司亦與本團團員七 星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山水國際通運股份有限公司洽談合作之可行性」。
立委陳歐珀質疑,既然台電打算啟動「核一、二廠用過核子燃料小規模國外再處理計劃」,將核一、核二廠1200束高階核廢料送往到海外處理,就應該先多了解有能力及技術處理用過核燃料棒的各國廠商處理作業方式,而不是獨沽一味,招標前只在1家特定廠商的業務主管陪同下前往該國公司參訪,甚至連下包商都陪同赴法,台電此舉顯然有招標不公,先射箭再畫靶為法商 AREVA量身訂作標案之嫌。
台電公司宣稱,因為核一、二廠的燃料池的空間已經不足,新北市又遲未發核一廠的乾式貯存場的執照,明年3、4月核一廠的燃料池就沒有空間存放,核一廠將被迫提前除役。台電核能發言 人林德福也強調,國際上將用過燃料棒送到境外再處理的有荷蘭、比利時、瑞士、德國、義大利及日本,不管就運輸安全及再處理技術都很成熟,台電17日正式開標後,依據政府採購法規定 ,將在3月17日開標,目前國際有能力處理的國家有日本、俄羅斯、英國、法國,若首次公開招標未達3家就會流標並重新公告,只要有1家廠商投標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