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校長遴選爭議不斷,教育部長潘文忠14日請辭獲准,因台大校長爭議案選擇下台,潘文忠在聲明提及,教育部尊重大學自主,但遴委會與校務會議對爭議進行擱置,當選人管中閔也不對外說明,除了延緩校長聘任,更造成教育與社會的紛擾。台大校長遴委會發言人袁孝維回應,尊重潘文忠的決定,但也請教育部尊重遴委會的決議,維護依法行政及大學自治的核心價值。
針對聲明內容,台大校長遴委會發言人袁孝維表示,遴委會依《大學法》執行台大校長遴選,總共21位委員中,教育部官派代表3位、其他18位由校務會議代表依法選出,強調過程一切合法,已克盡職責,呼籲教育部尊重遴委會的決議,維護依法行政及大學自治的核心價值。
袁孝維說明,對於管中閔學倫部分,去年10月已去函教育部及科技部確認,之後才進入遴選程序;獨董兼職也在1月31日由人事室説明,並無違法之疑慮。
袁孝維進一步說明,1月31日的會議中,遴委會針對教育部的疑慮逐條討論,對特定議題投票表決,會議召開時間近7小時,何來「模糊帶過」?遴委會也於當次會議結論確認管中閔當選台大校長「並無疑義」。
針對管中閔赴大陸兼職的爭議,袁孝維回應,3月24日召開的臨時校務會議中,人事室已做出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