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東京奧運爆發代表團搭經濟艙爭議,體育署長張少熙事後請辭,並於去年9月2日歸建台師大。至今體育署長懸缺已超過200天,國民黨智庫「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教文體育組召集人、前立委陳學聖今(23)日建議,目前教育部有3位次長,可以考量讓14職等的教育部常務次長依例兼任體育署署長一職,藉此提升體育署地位。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3日安排考察國家運動訓練中心,看似重視國家體育,但體育署長懸缺已逾200天,有立委提案修正《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建議放寬體育署長聘任資格,然而立法院本會期並未將該修正草案納入優先議程,短時間體育署長可能還是由教育部常務次長林騰蛟代理。
陳學聖建議,教育部有3位次長,可考量讓14職等的教育部常務次長依例兼任體育署署長一職,藉此提升體育署地位,不僅符合體育界期待,更容易協調體育署業務,有利體育事務的推展,且常次是依據國家考試所任用的公職人員,不會受到政治因素影響下台,不會像過去體育署長頻頻出缺,業務斷層無法推動。陳分析,體育署長迄今仍由林騰蛟代理,可能是因為署長的「政治風險」高,稍有差池就要背負政治責任下台,加上位階不高,體育署事務很難推動。
陳稱,行政院體委會改制為教育部體育署之後曾經歷4任署長(何卓飛、林德福、高俊雄、張少熙),署長出缺時,曾由職務列簡任第12職等的副署長(王水文)代理2次,14職等的常務次長(林騰蛟)代理2次,可見由教育部官員代理署長已是慣例。林騰蛟在代理體育署長期間,因位階高、份量夠、協調容易,體育署反而沒有發生什麼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