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審理鏡電視執照引發爭議,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日前通過臨時提案,要求NCC應於3月底前提出調查報告。NCC趕在31日最後一天將行政調查報告提交立院交通委員會,時代力量立院黨團晚間痛批,NCC根本未就違法爭議進行說明,通篇報告「充滿睜眼說瞎話的護航」,國民黨立委洪孟楷也指該報告「避重就輕」。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30日先召開公聽會,由召委立委洪孟楷排案,主題為「近年新聞台爭議風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審查制度如何維護媒體自由與受眾權益」。
民眾黨立委蔡壁如也在臉書指出,「最新的鏡電視股東和董事人選,綠油油一片,全部都是裴偉的影子。」更質疑,為什麼裴偉擔任董事長的停雲管理顧問公司,每個月向鏡電視領取150萬元的顧問費、100多個《鏡週刊》員工掛在鏡電視領薪水,這麼明顯的事證,NCC調查了嗎?看過鏡電視的財務報表嗎?有調查的公文往返嗎?如果查了,怎麼還繼續核照給鏡電視?她更痛批,鏡電視如此明顯的政、商、媒利益結構,NCC為什麼不查?
在看完NCC報告後,洪孟楷批,NCC提出的報告不只倉促,更加避重就輕,完全沒回應當初具名不同意的2位NCC委員、以及外界所關注的疑點。洪孟楷強調,國人要的是公平和維護大眾權益,但截至目前,NCC僅一再規避,不願面對問題去釐清,且報告內許多部分,要不錯誤引用來源、要不僅單方面採用當事者講法,最基本的行政單位所做調查、判斷、釐清都沒看見,「這樣的態度,說量身打造也毫不為過。」
時力黨團則稱,報告中,無論是就NCC收受檢舉,裴偉擔任鏡電視顧問並領取高額薪資一事,或針對鏡電視與《鏡週刊》(精鏡傳媒)人事共用一事,NCC僅以鏡電視之說明、新聞稿就認定並無此事,認定鏡電視無欺瞞NCC之情事,非常離譜。
時力黨團稱,裴偉在卸任董事長後,以「停雲管理」這個空頭公司違法收受顧問費是事實,拿顧問費打點「身分敏感人士」也是事實,鏡電視明明與《鏡週刊》共用人力卻欺瞞NCC更是事實。如此違法亂紀的行為,NCC卻不置一詞,令人痛心。NCC在此案中,完全拋棄獨立機關對於媒體審查之職權,已完全喪失獨立機關的效能。
時力黨團也問NCC,「此份送交立法院之報告,有經過7位委員都同意嗎?」還是只是NCC主委陳耀祥個人護航鏡電視的傑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