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農委會提「農會法修法草案,有關端正農會選舉正風部分,予以贊同外;至於陳吉仲表主委表示為強化農會專業效能,將增列三分之一官派專業理事,美其名要跟國際連結,需要有更專業的理事穩健經營,頗讓人訝異。
各地農會相繼成立於日治時代迄今八,九十年,甚至百年以上。農會是公益性質的社團法人,不是財團法人;是民間組織,屬人民團體。農會理監事及員工人才濟濟,不可同日而語。
經輿論媒體撻伐,農民團體抗爭後,農委會自刪此條。但據媒體報導,黨籍立委揚言讓條文在立法院起死回生。行政、立法各自扮白臉及黑臉,是政治的藝術與技術。
面對2024年總統大選,民進黨政府已磨刀霍霍,為嬴得勝算,將朝農會開刀。農會系統是選舉時兵家必爭之團體。執政黨適時趁機介入農會系統,並不意料外。
民進黨政府繼轉型正義,大砍國民黨黨產,及把農田水利會收歸國有後,矛頭朝向農會。欲介入農會理事,以「連結」農會脈胳,吸取農業界人脈、金脈、錢脈,廣闢總統選舉票源,昭然若揭。
農會恊助政府推動農業政策功不可沒。農會法規定農會任務洋洋灑灑二十餘項。諸如農業共同運銷、推廣、信用、保險等業務。尤其是接受政府委託辦理農業保險事業,及受委託協助農民保險事業,是項倍極艱辛任務。
數十年來不論自辦或接受委託辦理及恊助辦理等任務,均頗獲農村朋友的好評,大家有目共睹。
尤其農會是穩定農村社會及農民向心力的一股力量。農民有事找農會理、監事、總幹事;農閒期間,農民相揪到農會泡茶、喝咖啡聊天,農會幹部及員工與農民朋友的感情濃得化不開。
農會自治,與農友唇齒相依,政府却突發奇想欲增官派理事三分之一;並無助農會業務的推動,反倒破壞農會與農民的和諧。
依農會法規定, 農會理、監事任期均為四年,連選得連任一次。但連任人數不得超過理、監事名額二分之一。理監事難以長期把持農會,毋庸置疑。
少數農會縱使派系糾葛,也宜由地方農會及相關人士自行解決。主管機關衹宜以輔導監督立場管理。如遇理監事違法,尚可依法究辦。如官派理事介入,其角色反倒吹起一鄒春水,解鈴還是由繫鈴人。
面對2024大選,始急於官派介入農會理事,坦言就是要掌控農會,吸收數百萬農友的選票。如果改朝換代,不是自食惡果嗎?
民進黨政府上任以來一連串的倒行逆施,出其怪招,自以朝大野小,一意孤行;未見積極福國利民的政績,祗見消極破壞,讓人不寒而慄。
臺灣不是號稱民主法治的泱泱大國嗎?原來朕意即民意,將來總工會、總商會均可如法炮製?反成為「民主的獨裁」?!
*作者為退休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