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椒華控「NCC前高官」每月收鏡電視10萬顧問費!陳耀祥:會去查

2022-04-14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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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審查鏡電視執照,遭在野黨立委質疑護航。(柯承惠攝)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審查鏡電視執照,遭在野黨立委質疑護航。(柯承惠攝)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審查鏡電視執照,遭在野黨立委質疑護航,並指裡頭有鏡電視、鏡週刊共用人事等問題,14日的立院交通委員會裡,時力立委陳椒華提出一份宣稱是今年1月20日的鏡電視內部「問題發現報告」,並指鏡電視新聞部副總陳素秋以個人名義,每月提領現金10萬元給前NCC高官做顧問費,質問NCC主委陳耀祥要不要查,陳耀祥表示NCC之前沒有這份資料,若陳椒華提供他們會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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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椒華指責陳耀祥,為什麼之前那麼多時間都不查,且在3月31日提供給立院交委會的調查報告,都僅憑鏡電視說明,根本沒有在查,還質問陳耀祥「鏡電視騙來的執照,要不要撤銷?」陳耀祥則反駁,說NCC不是刑事調查機關,也指鏡電視的變更董監事等案子還在NCC手上,並跟陳椒華說,「個案還在進行中,你這樣是把手伸進NCC裡面是不可以的,你在指導我們辦案。」

陳椒華質詢時表示,今年1月20日,鏡電視財務長交給所有大股東一份「營運問題發現報告」,大股東都有拿到,除了裴偉成立的停雲管理公司和鏡電視簽約,「裴偉和裴偉簽約」,一個月拿150萬顧問費的契約,該報告還指出,鏡週刊的多篇報導人員,為鏡電視編制員工,陳椒華也問陳耀祥NCC是否掌握這些事情?

陳椒華也問,內部文件都白紙黑字承認,鏡週刊多篇報導人員是鏡電視員工,「為什麼NCC之前一直不查,呼攏我們呢?」對於陳椒華質問陳耀祥要不要送檢調,陳耀祥也回應要先查清楚,因為立委拿出來資料,「也是我第一次看到」。

陳椒華也問,內部文件都白紙黑字承認,鏡週刊多篇報導人員是鏡電視員工。(陳椒華辦公室提供)
陳椒華也問,內部文件都白紙黑字承認,鏡週刊多篇報導人員是鏡電視員工。(陳椒華辦公室提供)

陳椒華也指,該報告裡指出,陳素秋每個月領現金10萬元聘前NCC高官為顧問,是否有會計憑證不實,或違法逃漏稅、洗錢的嫌疑?陳耀祥則回應,不知道陳椒華指誰,但若已經離職了,不見得是NCC的人。

陳椒華指控,該報告裡指出陳素秋每個月領現金10萬元聘前NCC高官為顧問。(陳椒華辦公室提供)
陳椒華指控,該報告裡指出陳素秋每個月領現金10萬元聘前NCC高官為顧問。(陳椒華辦公室提供)

陳耀祥被多次質問「NCC為何先前不查」時最後也表示,「你這個東西那麼內部,疑似內部人爆料,我們(NCC)怎麼會拿得到呢?」、「我們手頭根本沒有這個資料,這是他們後來翻臉後的資料,一看就知道嘛。」 

針對陳椒華的質詢,鏡電視回應指出:「1. 本公司111年1月20日並無召開會議,亦無內部報告。2. 立法委員所述資料,員工聘任與籌設費用等,數字並非精確,近日媒體報導亦已多次澄清。相關交易均為公司私法行為,一切適法。3. 本公司110年5月1日起聘任之顧問,為公司營運之必要行為,亦符合相關法令。4. 相關資訊均為有心人士片面擷取惡意影射,已嚴重影響本公司商譽及營運,籲請媒體引用前應向本公司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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