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飯皇帝大!」這句話不僅是中午時分所有人心裡的吶喊,更突顯了三餐定時以及營養的重要性。對於學生而言,除了能自行訂購或是上福利社購買外,最大宗的莫過於學校供應之營養午餐。看似一頓簡單的午餐,殊不知其背後所代表的現況卻急需大眾深深思慮並且正視。
然而有趣的是,正因為「吃」對我們來說過於平凡,以至於接下來要探討的議題就這樣被延宕了數10年⋯⋯。
我國營養午餐開辦至今已逾58年的歷史,全國每日供應量甚至達到180多萬份的餐點;這些兼顧營養、美味及衛生的餐點背後,皆是營養師及廚工們嘔心瀝血之傑作。一份合格的營養午餐除了兼顧色香味及高標準的衛生條件外,營養師在設計菜單時也要依照教育部所訂定之「學校午餐食物內容及營養基準」做設計,不僅要兼顧並符合各學齡層之熱量及3大營養素比例,某些特定的微量營養素,如鈣皆有其標準值亦需符合。除此之外,每日午餐所使用之食材比例同樣有其嚴格規範;舉例來說,未精製穀類需達3分之1以上、肉類半成品每周不得超過1份等嚴格要求,絕非恣意想設計什麼就可端出。因此,一份合格的菜單絕對是由營養師的專業能力堆砌而成!
除了嚴謹的菜單設計,另一項重要的業務就是食品安全的把關。從食材驗收端到保存端,緊接著烹調及供餐都有諸多細節要注意,再加上近年食品安全問題層出不窮,致使國人的重視程度日益提升;因此,營養師於行事上更需膽大心細且費盡心思進行管理,力求不得有半點疏漏。除了上述主要工作內容,學童營養教育、督餐、用餐感受調查、食材行政事務處理等都落於營養師的雙肩上,繁重程度不言而喻,但也突顯出營養師的價值、高專業度及不可取代性。
然而你們是否知道,在這一大群營養師們每天勞心勞力為百萬學子的營養健康張羅時,他們背後竟沒有相關專法作為後盾?不僅沒有專法保障,甚至數10年來規範校園膳食的中央層級法規只出現於《學校衛生法》的第22條與第23條,以及《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辦理學校午餐應行注意事項》。簡言之,我國政府是否真認為僅用此2條律定就足以規範甚至精進180萬份餐點?這真的值得我們省思!
綜觀國際,日本早在1954年就頒布《學校給食法》,至今已歷經 13 次修訂,明定各級學校和給食中心依法將營養師納入編制法規以確保學童營養攝取、食品安全及營養教育等能完善;韓國則從1950年代就先提出以社會福利、清寒救助的概念來發展全國各校自立供餐,並於後續同樣訂立《學校給食法》且於2006年確立各校自辦廚房及每校皆有營養師,其目的就是要將營養師的專業能以最大化的方式回饋給學童。
將視角拉回台灣,截至2020年底,我國至今僅聘任近540位公職營養師,若以3900間學校來計算,等於1位營養師要照顧7所以上的學校,這樣的負擔是何等沉重?甚至學校衛生法還規定「班級數40班以上者,應至少置營養師1人」。正因為條文如此闡述,導致相當多學校沒有駐校營養師,因此很明顯該法條早已不合時宜,但到現在仍舊不願面對現況並修正。這樣的結果來對照鄰近國家日韓的發展,足以顯見我們落後之程度及政策亟待更新。至於540名公職營養師替學校供膳把關是甚麼概念?相當於1名營養師平均必須負責3000多位學童的營養午餐,甚至有縣市來到1:8000的誇張人力比;相比日本是1:550、韓國則為1:400,試問這樣的供餐品質何在?真的能體現出營養午餐的核心價值嗎?
現今是講求辦學效率及品質的世代,但是最基本的食育都做不好,更遑論要有多好的教學效果。身體健康乃國家之根本和國力展現,營養攝取充足及營養教育雖非立即可見之效益,但其埋下之種子對未來的影響是相當廣闊且深遠,萬不可因看不見就選擇忽略。
最後想詢問各位讀者,若您去某些機構或是您認為本就該有專業人士在的場所,但後續發現接洽、照護甚至是執行的人非專業人士,您的感受如何?
近年來,許多地區之國中小或是某些大專院校因應團膳之管理,皆有刊登招聘營養師職缺;然而弔詭的是諸多單位皆列出「當營養師經3次公開招聘後仍無法順利聘任者,使得以專案經理人代替,專案經理人應為大專以上,食品、營養、餐飲、衛生相關科系畢業者優先⋯⋯」之所以會有這樣的條文列於招聘文宣中,乃依據110年7月28日公告之「推動偏鄉學校中央廚房計畫經費運用及人事聘用相關注意事項」之內文。但「營養師法第12條第1項第三款『早已明定』對特定群體營養需求所為之飲食設計及其膳食製備、供應之營養監督僅可由營養師執行⋯⋯」因此不免讓人強烈懷疑,以「專案經理人」方式是否有合乎規定,並尊重營養師法的內容及其精神。
屢次招聘不到營養師,要做的應是檢討自身政策是否有所疏漏並及時修正,如:薪水過低以至於招聘困難(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福利不佳等問題,結果選擇的卻是寧可退而求其次、放棄招聘營養師,換來的是徹底犧牲和不尊重國人之健康及飲食安全,絲毫不把專業當一回事!試問如此之行為真的是教育單位應有之表現嗎?
我國教育從小就是不斷教導要尊重他人,並尊重每一個人的專業。但如今眾多營養師看到的、心理感受到的卻非如此,當今天自身專業被如此踐踏時,請問有想過我們的感受嗎?
最後,特此呼籲相關機關應要重視營養午餐制度並尊重營養師專業;應盡速立法通過營養午餐專法並擬修正不合宜之公告條文,以擔負起百萬學子健康維護之責任!
*作者為臺北醫學大學營養碩士、高考營養師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