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指揮中心15日宣布,新增多類場所工作人員須打完3劑疫苗,連健身房都要打滿3劑才能前往,身為健身業者的時代力量桃園八德區市議員參選人呂宇晟提醒,因為健身房大多是長期會員制,加上疫苗打第2、3劑之間需間隔數星期,業者若以此為理由禁止會員入內,是否會違反契約內容,疫苗施打間的「空窗期」能否扣除,能否退費等都要先釐清,以免重演去年「毛巾之亂」的消費糾紛。
看待「3劑令」,呂宇晟指出,以其經營的健身中心為例,已遵循主管機關教育部因應防疫需求所頒布的最新指引(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因應COVD-19防疫管理指引)規定,針對未完整施打疫苗的教練跟從業人員,要求上傳快篩紀錄至體育署指定平台,體育署亦鼓勵業者儘速完成施打3劑疫苗。
另外,呂宇晟也指出,從完成第2劑到施打第3劑之間需間隔數星期,目前健身房大多是長期契約(會員制),業者禁止會員入內,是否會違反契約內容?疫苗施打中間的空窗期,會員能不能請「防疫假」扣除,能不能退費?這些都有待進一步釐清,要避免重演去年「毛巾之亂」的消費糾紛。
再來,呂宇晟提到,從去年有健身房線上教學被開罰、「毛巾之亂」,再到這次的「3劑令」,教育部體育署都在狀況外,對中、小型健身房或是工作室而言,好不容易才剛從去年三級警戒後緩慢復甦,恐怕又會造成新一波衝擊。他強調,主管機關沒跟業者溝通,突襲式的政策缺乏配套,最後就是「消費者」、「產業」與「政府信任」三輸的局面。
呂宇晟也指出,去年研訂的「健身教練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在今年元旦已經正式上路,已因應疫情來增訂衡平規定,他要呼籲主管機關,應針對相關涉及業者及消費者權益部分確實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