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韓豫平VS.陳水扁

2022-04-23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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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升高,民進黨為國務機要費除罪,五分鐘初審通過會計法修正,朝野立委爆發激烈推擠拉扯。(顏麟宇攝)

疫情升高,民進黨為國務機要費除罪,五分鐘初審通過會計法修正,朝野立委爆發激烈推擠拉扯。(顏麟宇攝)

就在立法院朝野立委為國務機要費除罪化的會計法單一條文修正案大打一架,五分鐘通過初審後四十八小時,蔡英文總統批示特赦「挪用官兵加菜金」遭貪汙罪重判四年半的前國軍少將韓豫平及士官張淯森,看在爭取特赦迄不可得的前總統陳水扁眼中,大概免不了百感交集;然而,拿韓豫平對比陳水扁的「犯行情狀」,百感交集的應該是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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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龍審檢,不知何為「軍人眷屬」

韓豫平少將的情況非常簡單,就是用了一筆國軍官兵加菜金宴請部屬,及到營探視的部屬妻兒,而他被判定「貪汙」的理由,就是因為部屬妻兒三人的餐費二千八百八十元,被判定為「挪用」,這已經遠遠超乎一般人對國軍加菜金適用範圍的理解,遑論國軍加菜金是連「部外支援單位」都可領用,如協助救災的地方消防局,怎麼可能軍人眷屬用加菜金吃頓飯都成了「貪汙」?法院判決認定三位妻兒是「民間人士」,這不只是對國軍認知缺乏常識,而是對人情義理完全處於恐龍狀態,檢察官和法官大概不知道中華民國有《軍人及其家屬優待條例》,甚至對「家屬」的法律定義都一頭霧水,而且,一路從檢察官恐龍到法官,如果這樣的判決能成立,不要說鼓勵國軍忠誠國家人民,誰要當兵誰是笨蛋。

韓豫平和張淯森為了二千八百八十元招待來營探視的部屬妻兒,纏訟七年始得定讞,在這七年中,造成兩個家庭多大痛苦?若要照「犯行金額」比例原則,纏訟十六年能保外就醫迄今的陳水扁,雖感痛苦,應該也難有微詞。陳水扁所涉「弊案」多達十一起,在這十多年中,四案有罪定讞,二案無罪定讞,還有五案因為他稱病停審而無法定讞,國務機要費是其中之一,依照現行法律,陳水扁爭取特赦的前提就是諸案判決定讞,僅此一端,陳水扁既不能怪讓他保外就醫的前總統馬英九,也不能怪默許他一再延長保外就醫甚至聲請停審的蔡英文總統,怪只能怪自己沒有勇氣走完法律程序。

就拿國務機要費案而言,更一審亦曾判貪汙無罪,換言之,他不是沒有機會為自己爭取更有利的判決,而諸多未結案件不論有罪無罪,都要定讞後,總統才有考量特赦的可能。要談「挪用」,韓豫平的二千八百八十元,大概連發票給陳水扁核銷的資格都沒有,總統府每年定編的國務機要費高達三千萬到五千萬之譜,這是多大的一個數目?身為總統一手伸進國庫,一手伸向企業界,套用總統府的說法:「難符國民正當法律感情」,這是陳水扁不能不面對的窘境。

20220422 -總統蔡英文特赦前陸軍花防部參謀長韓豫平少將及士官張淯森 , 當事人韓豫平22日出面說明。  (柯承惠攝)
總統蔡英文特赦前陸軍花防部參謀長韓豫平少將(見圖)及士官張淯森 。 (柯承惠攝)

特別費除費最大受益者是民進黨公職

立法院五鐘完成國務機要費除罪條款修法後,陳水扁有感而發表示,當年他寧願「一個人留做人質,讓所有人都先除罪」,而最大的受益者是馬英九,「他(馬英九)的市長特別費也一併除罪」,這又混淆視聽的說法,當年國務機要費案爆發,陳水扁(或民進黨)發動以特別費圍剿馬英九,國民黨群起反擊,糾出其他綠營首長特別費,舉國首長都陷入特別費風暴,重點是,馬英九是在特別費除罪化之前走完法律程序,以大水庫理論為自己爭得清白,部份民進黨首長援用這套說法 或不起訴或判決無罪,重點是,在特別費除罪化之後獲得無罪判決或不起訴者,都是民進黨首長,包括前副總統呂秀蓮、前行政院長游錫堃、前外交部長唐山,及一缸子政務官,民進黨公職才是最大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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