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所制訂的「新聞倫理公約」第三條,「新聞工作者不應利用新聞處理技巧,扭曲或掩蓋新聞事實,也不得以片斷取材、煽情、誇大、討好等失衡手段,呈現新聞資訊或進行評論」。
相信絕太多數的軍公教警消退休的朋友,對參與採訪「四二五」陳抗活動的媒體朋友,都是表達崇高的敬意,因為,你們職責在身,更多的是堅持那份新聞人為弱勢發聲,監督當權者,追求事實真相的「記者魂」,甘冒陳抗活動諸多不可預見、突發狀況頻仍的採訪環境,仍涉險前往,的確可佩,就像過去歷次參加群眾運動的情況一樣
而對於出拳推打記者、這些七老八十的榮民伯伯,已屆耳順之年,仍應如及壯時,戒之在鬥啊!不要說老頭子打不過年輕人了,就算是政府片面、武斷的剝奪你的財產,但與這群採訪記者何干?既便有綠媒做了偏頗的報導,難道就能成為你打人的理由嗎?他們只是為了討生活,必須違背意志來符合該媒體的立場而已!何況,你打了他,非但不能扭轉他回歸客觀的態度,反授人以柄,給予「脅迫新聞自由」的口實,更變本加利的污衊你。
一個人在年輕的時候,向國家繳出一張空白支票,金額最高是填上「生命」,因此,把青春出賣給國家,當時,國家簽下的相對契約是「沒死就給終身俸」,照顧你後半輩子衣食無虞。現在這群統治者說你老了,你是「廢物」、「米蟲」、「無恥」、「掏空國家」、「怎不去死」;然後,你不能出聲,你一出聲,他說你是「暴力」,真是情何以堪啊!
在這場衝突中,記者因採訪工作,無辜遭到推打;基層員警,因長官命令、挾「執行公權力」之名、不顧比例原則的去衝撞陳抗的伍軍人,在在都是「親痛仇快」的愴然與悲悽。只有剝奪多數反對意圖消滅中華民國者的退休軍公教警消合法權益的統治者,嘴角露出一抹淺淺的詭異微笑。
*作者為資深媒體人,復興崗校友會常務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