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查看了閉路電視影片,立刻就找到了摩托車,就在摩托車出事之前的那段路上,閉路電視拍攝到一輛汽車,當時距離摩托車很近。」
「可是,就在出事之前,摩托車和汽車都進入閉路電視攝影機的盲點。但是因為兩輛車曾靠得很近,很容易讓人認為這輛汽車很可疑。」
鮑勃和同事們立刻開始分析影片,一個畫面一個畫面地搜尋分析,從車燈的獨特形狀和黑色車頂,他們推斷這輛汽車可能是一輛Mini。
嫌疑人
接著他們使用通過車牌自動辨認技術,從閉路電視影片中查看,在事發時間前後,是否有一輛Mini經過閉路電視攝影機。
他們很快找到了一輛,車主是住在事發現場附近的一個本地人—奈傑爾·斯維庭,49歲、工人、有兩個孩子。
3天以後,斯維庭被拘留,涉嫌危險駕駛造成車毀人亡,以及涉嫌逃離事故現場。
他在被帶往警署的路上說,「我不明白這是怎麼了,我沒有撞車。我希望自己沒有造成什麼問題。」
警察連夜盤問。他說,聖誕那天曾開車上過4號公路,不過只開了很短一段距離,大約4英里,去接在賓館工作的女朋友下班。
他還說,聖誕那天,他去看了自己兩個都已經成年的孩子,他們聊了天,吃了茶點,既沒有吵架,也沒有喝酒。下午5點半,他離開孩子「高興地」去接女朋友,5點55分他開車到了賓館。
「那你還記得路上發生過什麼特別的事情嗎?」警察問。
「有」他回答。
「什麼事?」警察追問。
「摩托車試圖換道」他說。另外,路上車很多。天氣很不好,瓢潑大雨,他的雨刷開到了最大檔。他的行駛速度很慢,最高時速不超過60英里(約95公里)。
他開著車上的收音機,輕音樂台播放很多聖誕歌曲。音量不大,正常水平。
他還告訴警察,他沒有什麼病,不吃藥、視力很好,眼鏡是老花眼鏡,開車不需要戴,自認是個好司機,「車速平穩,沉著冷靜,不是開快車的那種人」。
他說,在高速公路快車道上注意到一輛摩托車趕上來與他平行,好像「突然轉向」,似乎是沒有看清前面的路就上了快車道。
他堅稱,這是他第一次看到摩托車。
在警察追問後,他說他還記得自己被嚇了一跳,腳鬆開了油門,讓時速降到55英里,57英里,然後才加速駛離。
「我就自己開走了,我以為摩托車司機放慢速度了。」 他強調,在下高速公路之前,沒有再看到摩托車。
「那你在2015年12月25日那天有沒有看到一輛摩托車撞車事故?」
斯維庭毫不猶豫,聳了聳肩膀回答說:「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