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駁回台大校長聘任案,引起各界激烈論辯,其中各方也都有聲音,希望透過行政救濟管道釐清相關爭點。不過,教育部次長林騰蛟今日在立法院備詢時則澄清,教育部所做的決定並非行政處分、教育部也未發公文給台大,僅是要求台大遴委會重新回到資格審查階段,因此,台大也無法對此提起行政救濟。
關於日前教育部駁回管案的新聞稿中,附有《台大校長遴選爭議案的法律研析意見》的檔案,但並未署名,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對此質問,「是誰寫的?誰應該負責?」而林騰蛟則回說,是教育部參採跨部會小組的部分意見,而由於是教育部提供,故由教育部負責。
而黃國昌也不斷追問,「行政部門正式的決定做出來了沒?」林騰蛟表示,公文還沒發,正在最後處理階段,本周應該會發出。黃國昌痛批,行政部門連公文都還沒做出來,就已經對外召開記者會宣布,「這是一個行政機關該有的行政作為嗎?」
黃國昌進一步質疑,教育部此一決定是否為行政處分?林騰蛟則說,教育部是要求回到遴委會階段,沒有就管中閔爭議做個案處理,也表示「還不算是個行政處分」。
黃國昌再追問,既然行政處分不存在,不管台大或管中閔,是不是都沒有辦法提出行政救濟?而林騰蛟也表示:「教育部立場是這樣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