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兩年多的新冠疫情,在台灣引發許多衝突與爭議,例如初期有許多人嚴厲譴責出遊的民眾,引進疫苗後有年輕人斥責高齡者優先接種的政策等。本文所要討論的則是一個近期引爆的爭議──雙北的兩位市長同聲要求「快篩陽性視同確診」並迅速給藥治療,但指揮中心始終嚴厲斥責並予以拒絕,甚至在下令部分族群快篩視同確診後,仍然繼續堅持偽陽性和副作用等疑慮。
當前的防疫最高目標為何?
在言論自由的社會,評論者經常會端出動機論甚或陰謀論,因為其中不需要明確的證據,可以在文字遊戲(或稱口水戰)之下衍生無限的可能。但本文不玩文字遊戲,純粹用知識與常識來討論。但首先,我必須設定一個前提:防疫的最高目標為何?
這個前提的重要性在於,目標決定了行動方向!至少對我而言,防疫的最高目標應該是盡可能避免疫情發生與擴散,從而避免造成民眾的身心傷害甚或生命損失。當然,你可以主張必須兼顧到經濟,必須考量成本效益等等,但這些理應只是次要目標,或疫情嚴重時應該放寬的限制條件。
隨著疫情的擴散,近期蔡英文政府已經用「新台灣模式」點出不求清零,甚至已經預期會擴散,只求抑制重症與死亡的目標。那麼,我們先來看看近期的死亡數字吧。如附圖1所示,從5月4日指揮中心開始區分確診與死亡時間起,到本文完稿的5月15日止,我們有192位同胞因為染疫而不幸病故,其中只有42人是稍早確診者病情惡化使然,占了22%,其餘都是確診重症當天亡故或死後才確診,比例高達78%!
這組數字告訴我們,大多數死者都是等不到確診之後的醫療照護就過世。而根據疫情指揮中心發布的新聞,確診與否所依據的PCR檢測量能已經達到極限,並且從採檢到給藥至少需要3天以上。因此不難想見,必定有不少死者是在出現症狀到獲得醫療照護的過程之間罔送性命。
根據這些訊息,讓民眾自行快篩且快篩陽視同確診,理應能夠讓高度疑似感染者及早接受醫療照護,從而可以減少受感染民眾的死亡,完全符合防疫最高目標的要求,那麼為什麼還會引發激烈的爭議呢?
站不住腳的反對理由
在這波爭議中,防疫指揮官陳時中主要的反對論點有二,其一是快篩劑的偽陽性率從7%到15%不等,快篩陽視同確診可能涉及處分過當而侵害人民自由。但老實說,疫情下的人民自由與防疫成果孰輕孰重,陳時中早在兩年前就已經給出真實的答案了。
附表是我隨意列出的限制人民自由範例,其中左側是針對防疫的部分……實際上,許多法令都在限制人民的自由,只不過其出發點和防疫一樣是為了保護多數或弱勢,因此我們通常不以為意,如附表右側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