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議會等機關萊豬釋憲聲請,司法院憲法法庭如公眾反面預期判決合憲,「政望所歸」恰如殺人犯說在台灣殺一、二個人不會判死,法官果真讓其「自我預言實現」不判死刑,萊豬釋憲結果不期然而然,只能遺憾司法太屈從政治,近來老幫行政排除異議障礙。
萊豬硬闖關與寬鬆檢驗標準,說穿是總統「親痛仇快」作為,美國強塞萊豬,蔡政府撬開人民嘴巴逼吃已夠狠了,再逼吃夠劑量萊豬更可惡,這不是親痛仇快何謂之親痛仇快呢?行政院訂放水標準是庸人自擾,令地方亦步亦趨恪遵根本無理取鬧又吹毛求疵,地方政府保護縣民究竟何處惹塵埃?
子曰:「君子無所爭,必也射乎,揖而升,下而飲,其爭也君子。」萊豬君子之爭是訴請大法官仲裁,但萊豬檢驗那來中央與地方權限分配爭議,如果中央要進地方擋,當然抵觸,如果中央設不利人民查驗標準,地方設有利人民查驗標準,射程略偏安全區域則談不上抵觸,中央砲彈含蓋目標即可,無須精準命中,這種大原則把握維持,細節靈活運用,根本無涉憲法權限爭議,不勞大法官費心,真那麼熱心愛管,應就聲請有利不利一律注意,不是拘泥法意的膚淺法匠。
錢沒人嫌多,善舉亦同,且勿以善小而不為,慈悲絕對無罪。萊豬事件地方政府加碼保護消費食安值得鼓勵,何錯該被政院撤銷行政命令,又何致被憲法法庭以法律優越原則否許抵觸高位法階,難道地方唯有脖子一伸挨刀求二十年後又是一條好漢,中央殺人,地方連主張正當防衛權都剝奪,一切委曲求全逆來順受,中央合理要求是訓練,不合理要求是磨練嗎?大法官諸公停留在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帝制思想,停留中央極權政治制度嗎?
家父服兵役因業務評比績優,師部行文旅部給榮譽假三天,保養官依函簽報三天榮譽假,旅長龍顏大悅批准「再加二天」,依大法官之意湊足五天抵觸上級難不成無效?爾來大法官似乎選擇性解釋,挑與執政者認同一致案子勝訴錦上添花,透過消極不受理否決對執政不利之釋憲,讓聲請者心服口服,恐有辱人民對憲法信仰及對大法官崇高身份的景仰,陪葬司法皇后貞操,這是大法官心靈受「綠污染」最嚴重年代,造成憲政黑暗時期實乃神聖守護神之恥。
*作者為自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