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郭彥均日前在臉書發文聲稱「很多孩子就這樣走了」,引發各界議論。有律師指出,郭彥均因為在貼文中提及確診死亡數字,可能會觸犯《傳染病防治法》。對此,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29日下午回應,言論要被定義為妨害法律的,基本上要符合「惡、假、害」3項要件。
陳時中表示,台灣是一個言論自由的民主國家,對於言論自由的保護水準非常高,任何新聞、言論要被定義為妨礙到法律,必須符合「惡、假、害」,也就是惡意、假的,以及對社會造成不良的影響。
陳時中指出,無論是被通報、被舉發到刑事單位或調查單位的所有個案裡,大致上被起訴的都不到3成,換句話說,法院或是調查單位對言論自由的保護都是不餘力,對於「惡、假、害」的尺度也是非常嚴謹,若刑事調查局等單位,要詢問情況,指揮中心也會就事實回報,再由調查單位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