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國營台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草案預計將於本月底會期結束前,於立法院力拚三讀,將台鐵改制為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實施公司化。有一黨政高層表示,台鐵公司化勢在必行,目前已完成黨團協商,確定達成共識,預計在27日的院會通過,這是台鐵邁向改革的第一步,讓未來能夠更安全。
立法院長游錫堃20日召集朝野黨團協商《國營台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草案,會中雖有部分條文保留,不過朝野達成共識,決議台鐵董事會下設置安全管理委員會;至於職工福利金條例規定、土地及房屋稅率等,則採納行政院版本。包括《鐵路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國營台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草案均已完成協商。
前述人士說明,台鐵是公務機關,雖看似中央集權,有管理地方的權力,但是其實各地權責原本是在各地的段務長所直接管轄,實權非常大,中央政府經常是鞭長莫及。包括跟企業、合作、包工程廠商,都是由地方主責,中央經常未必那麼清楚,未來正式公司化後,權責就能清楚劃分,包括可能讓副總工程師擔任段務長,並且會成立主責安全的相關單位,要讓台灣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