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文明漫長的發展過程中,透過貿易、戰爭及宗教導師旅行,深受許多外來的影響; 其成熟形式也展現在亞洲各地。這裡是世界兩種主要宗教的發源地:佛教傳布東亞、中亞及東南亞;印度教傳布到東南亞部分地區。其他印度文明的元素也跟著傳布,包含文字、文法、天文占星、數學、醫學、法律、神話及故事文學、雕像與舞蹈。
印度文明位於兩大廣袤帝國擴張的路線上,對印度帶來深厚影響。伴隨伊斯蘭教建立國家及基督教歐洲的擴張,皆透過貿易與征服,讓突厥人、蒙兀兒人及英國人統治了印度。英屬印度期間,民族主義運動在人民主權及民族國家的新概念下成形,產生今日七個自治國家。
以下為歷史年表摘要,附約略時間,提供概略全觀:
印度文明起源:西元前二五○○年起
吠陀時期:西元前一四○○年起
新宗教與帝國:西元前五○○年起
古典時期:三二○年起
突厥與蒙兀兒人:一二○○年起
英國統治:一七六○年起
新國家群─印度文明的未來
民族國家是歷史的新產物,由美國(一七七六年)及法國(一七八九年)革命首開先鋒。在南亞,民族國家的肇建始於一九四七年的印巴分治與獨立。印巴獨立開展了去殖民化時期, 逐出歐洲帝國,將先前殖民地置於民族國家的模型之中。英屬印度分治後,民族國家幾乎成為普世原則,形成世界普遍的政治形式也不過七十多年時間。這段時期中,帝國與王國失去政治上的合法性,王制幾乎消失,僅作為某些民族國家的門面,例如英國。
在南亞,民族國家明顯成為典範,強烈影響區域內的政治勢力;但也看到每個國家在達成或維持民族國家典範時所遭遇的挑戰。目前要如何詮釋這些問題仍不清晰,但可以嘗試幾個方向。我們必須謹記在維持理想上,早期民主國家曾經歷過艱困時期。美國經歷了將國家一分為二的長期內戰威脅;法國數次經歷獨裁者與王制復辟,現在則為第五共和憲法。這些歷史提醒我們,民族國家的形式及達成共識的民主方法並非魔法。事實上,民族國家形塑的並非共識,而是多數統治,少數族群必須折服在多數意志之下。當少數族群認為自己的核心利益受損時,可能採取強烈手段,或施壓多數族群讓步。即便我們認為民族國家與人民主權是當今世代的主要政治形式,但也必須承認少數族群是這種政治形式的結構性問題。這句話並不代表其他政治形式就有立即解決少數族群需求的方法,然而選舉過程似乎強化了少數族群的困境。這一議題會受到特殊情勢的淡化或強化,以南亞來說,主要關鍵在於種姓與宗教。
民族國家對於種姓議題的影響,在於解除了種姓體系,並將種姓轉為許多獨立的利益團體。這是因為主權在民即是強調人民在法律之前一律平等,因此對民族國家來說,組織種姓體系的高低位階是不被允許的。公共領域中,基於種姓的歧視不再受到國家支持,反而視為不合法。然而種姓依舊存在,只是並非古老王國中受國家支持的體系,而是成為採取政治行動、透過票箱追求自身利益的獨立團體。印度獨立初年,專家經常預言種姓將破壞民主制度, 事實上卻反其道而行。由於種姓數量之多,掌權的多數族群必須透過種姓結盟,這似乎導致多數族群與少數族群的內部組成持續變動,因此並沒有永久不變的多數族群。雖然種姓在民主政治中找到一席之地,但社會經濟的不平等與歧視仍是嚴重問題,且在未來並不會消失。
雖然票箱政治與種姓之間似乎得以共生,但也加強了宗教認同作為南亞地區國會多數基礎的傾向。雖然民族國家削減種姓的影響力,卻鞏固強化宗教的重要性。這一效應更強化少數族群的不滿,多數南亞的民族國家都受此影響。
*作者為美國密西根大學歷史系榮譽教授,曾任該大學歷史系主任,南亞和東南亞研究中心主任。本文選自作者著作《印度:南亞文化的霸權》(時報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