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澳洲重啟位於我國南太平洋友邦諾魯的拘留營,專門安置向澳洲尋求庇護的難民,但卻爆出難民在營內生活苦不堪言,身心受創。其中被安置在難民營內的伊朗女性法蒂梅有嚴重心臟疾病,她的17歲兒子哈米德也有心理健康問題,母子兩人3月來台接受治療,而《衛報》指出,這對母子原本申請延長在台灣的停留時間,卻被澳洲邊防局人員強行帶回拘留營。
《衛報》報導,法蒂梅(Fatemeh)母子就醫案的承辦人8日尋求延長他們的簽證效期,但澳洲邊防局人員10日一早強行將他們從台北住處帶走。法蒂梅告訴《衛報》,澳洲邊防局人員拿走他們的電話,並把她和哈米德(Hamid)分開,且他們各有4名人員陪同搭乘不同的休旅車前往機場,再搭包機回到諾魯拘留營。
Iranian refugee and son at risk of suicide returned to Nauru against medical advice https://t.co/xlzYKkeU2r
— Guardian Australia (@GuardianAus) 2018年5月14日
台澳備忘錄:完成療程必須離境
台灣外交部表示,台灣與澳洲2017年9月簽署的備忘錄,提供諾魯拘留營內的難民急迫醫療診治;對於法蒂梅母子有意延長在台灣的停留時間,甚至可能尋求庇護,台灣外交部僅稱,秉持普世人權和健康價值,會與理念相近國家在全球性議題上持續合作,未正面回應關於法蒂梅母子想要續留台灣的問題。
對於澳洲邊防局人員在台灣境內把難民直接帶走,台灣外交部長吳釗燮17日在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備詢時被問及此事,否認有外國安全人員強行將人押走的情形;外交部解釋,來台就醫的外籍病患均持有醫療簽證,且明確了解在台灣就醫期間的權利與義務,同意結束療程後,必須離開台灣,而法蒂梅母子離開台灣前,已經完成醫療程序,換言之,法蒂梅母子依規定必須返回拘留營。
不過《衛報》表示,台灣被澳洲選為諾魯拘留營難民可以前往就醫的第3地,主要是台灣非聯合國《難民地位公約》(Convention Relating to the Status of Refugees)締約國,來台就醫的難民無法援引該公約,向台灣尋求庇護,加上法蒂梅母子並非諾魯拘留營難民來台就醫首例,之前來台就醫者是否也被澳洲邊防局人員帶回,針對風傳媒詢問上述問題,澳洲駐台辦事處(Australian Office in Taipei)未做出回應。
Suicidal refugee child should not be sent back to Nauru, psychiatrist says https://t.co/1qrXFQEaUJ
— Guardian Australia (@GuardianAus) 2018年5月4日
17歲子嚴重抑鬱 醫師診斷:諾魯拘留營是主因
55歲的法蒂梅因面臨家暴,2013年帶著哈米德向澳洲尋求庇護,同年8月被安置到諾魯(Nauru)的難民拘留營,而法蒂梅有嚴重心臟疾病,急需動手術才能存活,可是她堅持不與哈米德分開,就醫行程延宕18個月,澳洲終於在3月9日同意法蒂梅母子一同前往台灣台安醫院接受治療。此外,哈米德11歲就在拘留營生活,使他也有心理健康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