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米亞和我不曾成為大眾所想像的情侶,我早已準備好要建立一種更有意義的關係,對象可能是一個演員、一個秘書、一個喜歡瑞典電影的牙齒保健員,當然以我對切腹的天賦,這個人就是宋宜。沒錯,我對她的愛不符合《羅伯特議事規則》(Robert’s rules of Order),但是我們珍惜25五年相處時的分分秒秒。我記得當她還很年輕的時候,我第一次和她說話,我問她長大後想成為什麼樣的人,她說,老闆。我問,什麼樣的老闆?她說,無所謂,只要我是老闆就好。我不想說我們倆誰真正作主,但是容我這麼說—我是領津貼的人;她主持家務,扶養小孩,規劃我們的社交生活。我們花很長的時間在國外旅行,巴黎、義大利、西班牙、蔚藍海岸,夏天在倫敦、紐波特,聽起來很不錯。
你會說,但是年齡差距呢?你在說些什麼?所有的一切。那麼我要問,譬如,既然某人未成年被強暴又智能不足,我會問說,妳對經濟的看法如何嗎?如果她太年輕,不知道我說的維加或李奧.杜羅徹是誰時,我就告訴她。我們會吵架嗎?宋宜會搶先告訴你,結婚20年來,我們無數次的爭執議題中,我沒有一次是對的。當我們開始約會時,她告訴我一件很悲傷的事情,她說,「我一生中,從來不是任何人的最愛。」我一直是一個大家庭的心肝寶貝,是許多關愛眼神的掌上明珠;我試著站在宋宜的立場思考,決定把她當成我的最愛。
我決定要寵愛她、伺候她、慣壞她、榮耀她,永遠不要拒絕她想要的任何東西,如此多少試圖彌補她生命中可怕的前22年。她對這種安排沒有異議,讓我有幸可以全天候地放縱她的每一個餿主意。5歲時就在街頭為生命拚搏的她長成一個出類拔萃的人,而我卻連調酒棒都不會用。然而她尊重我,把我當成,別的不說,起碼是一個很有趣的人,並且認為我是某種學者—我忘記了完整的名詞。我們都做些什麼消遣?休閒娛樂?純粹的享受?我猜,對宋宜而言,倘若不是為了扶養2個女兒忙到雞飛狗跳,儘管她的出身不明,顯然她有著朱克斯犯罪家族的基因,她喜歡閱讀、逛劇院、美術館、看電影、購物、搜尋便宜貨、樣品拍賣;光是以100元價格買到500元價值的物品就足以讓她樂翻天,所以我預期有一天她會帶著一台我們完全不需要的拖拉機回家,因為減價。至於我呢,我喜歡逛醫院,檢查我的血壓,照X光,聽說我的狀況不錯,我白襯衫上的污點是原子筆造成的,不是黑色素瘤。
這是我們的典型日常,過去會包括送小孩上學,不過既然她們都已經上了大學,我們的角色交換了,現在我需要她們幫我把畫面弄回電視上,因為我不知怎麼的把它們遺失到外太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