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電核廢料境外處理再成爭議焦點,繼昨(16)日立法院以臨時提案要求台電停止招標作業後,經濟部今天發出新聞稿,強調核廢料境外處理並不會影響4月即將出爐的電價審議結果。
去年立法院通過新版電價公式,經電價審議會審議後,將於每年4月及10月調整電價。日前經濟部已設置由學者專家、工商與消費者團體代表及政府相關機關代表組成的電價審議會,經濟部表示,將秉著「資訊充分揭露」、「帳目有效管理」、「小用戶妥善照顧」及「達成節能目標」4項原則進行電價檢討。
由於核廢料境外再處理需花費113億,於立法院中不斷遭立委質疑是否納入電價審議的成本計算中,導致電價上漲。經濟部今發出新聞稿表示,電價計算公式中的各項成本都須經審議會委員審議,並將考量經營績效等因素,扣除不合理成本才能將合理成本反映在電價上。
能源局則表示,「核一、二廠用過核子燃料小規模國外再處理計畫」編列於已提撥的「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中,非台電的營運成本支出,因此並不影響即將出爐的電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