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林智堅在中華、台大碩論遭疑抄襲,幕僚向《中央社》稱論文在科管局結案報告前就已完成。對此,國民黨立委8日舉出3項證明反駁,批林智堅「連抄都懶」;另外,原預計出席記者會的竹科局長,以及科技部的正、副司長皆未與會,立委費鴻泰直言「柯建銘叫他們不要來」,質疑他們到底是領人民的俸碌,還是柯建銘、林智堅的,「你們到底在怕什麼?」
針對林智堅論文,費鴻泰列出3項證據,首先緒言裡原本匿名研究對象,以「某」取代「新竹」,但內容卻有多處竹科」字樣,「抄都沒有抄好」;且緒序前面多處寫「本計畫」,後面又寫「本研究」體例不一致。他質疑,曾指導很多學生論文,不會稱「本計畫」,若是林智堅先完成碩論,為何前後體例多處不一致?「真相只有一個,到底誰抄誰的?」 口委都沒看到嗎?
林智堅論文較竹科管理局優先完成?費鴻泰舉3例質疑
再者費鴻泰也提出時間序列指出,2007年12月24日,竹科委辦案開始;2008年6月15日委辦案結案;2008年6月20日,委辦案報告出刊;2008年6月26日,林智堅碩論口試日;2008年7月2日,則是林智堅謊稱委辦報告的結案日,依序列是委辦報告在前、碩論口試在後,「是你記錯誤還是故意誤導?」
第三,費鴻泰表示,李友錚、賀力行、王明郎,很久以前都有做過TCSI相關研究,是涉獵很久的領域,怎麼幕僚會說得像是林智堅先完成碩論,後才有研究報告,是一位學生,一下子就來「指導」教授?
曾銘宗:王明郎聲明證實林智堅侵權
黨團總召曾銘宗則說,林智堅幕僚稱林和老師共同參與計畫,6月20口試,在7月2日竹科報告結案報告前已經有智慧財產權;日前7月5日發的聲明,王明郎說林智堅有參與討論,碩論使用相關內容「實屬合情合理」,「王明郎認為合情合理,但我們認為不合法啊。」
曾銘宗指出,王明郎的聲明本來要為林智堅澄清,反而證明林有侵權行為,涉犯《著作權法》91項第1項,「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75萬元以下罰金。」
曾銘宗並表示,國民黨團有2項要求,首先請台大、中華大學告知,針對林智堅碩論的學術倫理委員會何時開會,何時啟動調查;其次,請科技部督促竹科依法提出告訴,追究林智堅民事及刑事責任,若科技部未提出告訴、維護權益,則有瀆職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