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萊塢知名製片人溫斯坦去年爆出30多年來利用權位和影響力性騷擾女性、脅迫發生性關係,帶動「我也是受害人」(#MeToo)運動浪潮,但溫斯坦始終否認犯下性侵。溫斯坦25日早上出面向紐約市警局投案,檢方起訴罪名包含強制性交、性侵、性虐待、不當性行為。溫斯坦律師布拉夫曼表示,將向法院提出「無罪」抗辯,並尋求駁回訴訟。
法官麥葛拉斯(Kevin McGrath)隨後諭令溫斯坦(Harvey Weinstein)以100萬美元(新台幣3000萬元)交保候傳。溫斯坦湊足保釋金,暫時重獲自由,但交出護照,並配戴電子追蹤設施。
現年66歲的溫斯坦是美國片商米拉麥克斯影業(Miramax)、溫斯坦影業(Weinstein Co.)的共同創辦人,他監製的電影獲得逾300項奧斯卡金像獎提名,享譽好萊塢,但他去年10月起被逾70名女性控訴性騷擾、性侵,性犯罪風暴持續延燒,「MeToo」運動也在全球風起雲湧,迄今已有數百名女性打破沉默,公開指控商界、政壇及娛樂圈位高權重男性的不當性行為。
溫斯坦面臨2起性侵案控訴仍不認罪
溫斯坦24日外傳將於隔日出面投案,各大媒體25日一大早就在曼哈頓的第一分局外守候,溫斯坦早上7時25分出現在警局外,下車未發表任何言論,便逕自走入警局。接著他於早上9點左右離開警局,戴著手銬進入紐約最高法院。紐約市警方發表聲明證實溫斯坦已被捕,他遭受2位不同被害人指控,案發時間分別為2004年及2013年,起訴罪名包含強制性交、性侵、性虐待、不當性行為,並感謝「勇敢的倖存者們站出來的勇氣」。曼哈頓檢察官依魯茲(Joan Illuzzi)在法庭上控訴溫斯坦「利用職位、金錢、權力」利誘年輕女性,並性騷擾得逞。
但溫斯坦投案後並沒有坦承犯行,其委任律師布拉夫曼(Benjamin Brafman)堅稱:「溫斯坦沒有在好萊塢對任何人潛規則。」並稱將向法院提出無罪抗辯。審理此案的法官麥葛拉斯(Kevin McGrath)隨後諭令溫斯坦(Harvey Weinstein)以100萬美元(新台幣3000萬元)交保候傳,溫斯坦湊足保釋金,暫時重獲自由,但交出護照,並配戴電子追蹤設施。由於有些針對溫斯坦的性不當行為控訴已過法律追訴期,目前尚不清楚是否所有女性的指控都會被檢方受理並起訴。
《紐時》報導,溫斯坦目前面臨的罪刑與女演員埃文斯(Lucia Evans)及另一匿名被害者的性侵控訴有關。《衛報》(The Guardian)指出,匿名消息人士透露,大陪審團(Grand Jury)過去幾星期以來聽取了埃文斯案件的證據。新銳演員埃文斯去年10月向《紐約客》(The New Yorker)爆料,溫斯坦2004年以給予演出機會來脅迫她替他口交,「我一遍又一遍地說,我不想要這樣。……我試圖避開,但也許我不夠努力逃走,我不想踢他或是打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