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只有大學有教師評鑑,中小學是不需要教師評鑑的。大學為什麼會有教師評鑑?這不是一個理性上的必然,這完完全全就是權力的關係,所謂鬥爭的結果。高教工會在2012年收集了30多所大學教師評鑑的內容,也算是整理十大亂象,比如說要完成雇主滿意度調查、要配合總務處完成節水節電、儀器設備借用收入達1萬元可換到0.6分,這些聽起來是不是很離譜呢?特別是跟講學自由離得非常遠。亂象2,教師被迫做兼職保母;亂象3,學生踏出校園仍須售後服務,協助就業輔導與媒合;亂象4,全面總動員老師去招生,所以老師的教學不重要,要出去招生;亂象5,繁重的評鑑準備;亂象6,高教國際化被操作成英語化,大學全英語授課分數、鐘點費都非常高,甚至招收外籍生也出現非常多醜聞;亂象7,分數訂定操之於校方,造成教師的順從或是經營關係;亂象8,教學與行政份際模糊,系所主管權限過大;亂象9,學校淪為生財工具,教師要幫學校爭取收入;亂象10,學校利用免評鑑的名目,來鼓勵一些老師不擇手段的拚點數。
即便是從結果論來講,評鑑並沒有達成所謂的教師專業成長,評鑑只是衍生出非常多非預期的後果,教師的操控或是未來因少子化學校可以不續聘老師。所以無論從倫理上的義務論或是結果論來看,現有的教師評鑑操作,騎士非常不道德的。
謝世民:
我傾向於反對大學教師評鑑這個想法,立法的理由聽起來似乎很合理,大學有學術自由,那就有學術責任——追求卓越。我想這是很難去拒絕的理由,謝青龍老師和周平老師都提到,從結果論來看,這個教師評鑑制度,實施下來之後變調了,成為大學做壞事的藉口。結果大學變成卓越大學了嗎?不要說卓越,變成好大學了嗎?以前大學沒有教師評鑑制度,大學有比較差嗎?老師有比較差嗎?
台灣近2、30年來,對高教有非常多的要求,這是一個需要大家去反思的大背景。以社會責任(social responsibility)這個高尚的道德要求來說好了,企業有社會責任,大學也要有社會責任,於是教育部就開始有很多的計畫出來,演變到最後就變成老師們變成寫社會責任企劃書的高手,然後計畫結束之後,就沒有然後了。根據我十幾年的觀察,只要你官方訂下目標,底下的PhD就非常聰明,絕對滿足你的規劃,寫份漂亮的報告書給你,但現實是否變好,只有天知道,唯一可以確定的是,大學以及大學老師,被誘惑去做了虛偽不實的事情。
評鑑,每個大學都要做,誰敢不做?不做明年教育部經費就給你扣個20%,大學端絕對受不了,但是,評鑑制度達成起初設定的美好目標了嗎?沒有,應付居多,但教育官員從最後收到的資料和報告,看不到這些真相。所以這裡就有一個社會科學的命題:針對高教,用意良好的管制往往適得其反,而且主其事者還不知道適得其反的真相,還要誇誇其談,自我感覺良好。高教機構不是公司,教授不是一般的受僱者,可能是越鬆散越好,因為管制的代價非常高,成效非常有限。教育部或許應該考慮這樣的構想:要求大學校長不得使用評鑑這類的機制,而是要想其他辦法讓自己的大學越來越受老師和學生的肯定和歡迎,感覺在這所大學中研究、教學、學習是一段具有高度滿足感的人生經驗。這才是大學校長必須承擔的挑戰,認為這太難、做不到的校長,自己就要考慮下台一鞠躬,不要耽誤了自己的大學,讓有好辦法的人來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