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從個人偏好排序以及帕雷托法則這2個基礎原則開始講起,讓社會資源的效率運用能有一些進展。
一般效率
什麼是效率?效率意指社會資源在滿足人的需求和需要上達到最有效的運用。更精準地說,經濟效率就是一個經濟體在它所具備科技與稀有資源的條件下,財貨與服務的產出在數量與品質都達成最高水準的組合。有時候,我們會以前述的帕雷托條件來描述效率。按照帕雷托法則的語言來說,在一個經濟體裡,要增加任何單一個人的經濟福利,都必須以減少他人的經濟福利為代價,那麼這個經濟體就是達成效率生產狀態。
我們以圖4-1 來說明。假設在一個偏遠的漁村,村民捕獲1000 條會腐壞的魚。一個效率結果(稱之為均等A)是100 個家庭各得到10 條魚。不過,另一種效率結果(稱之為不均等B)是1 家得到901 條,其他99 家各得1 條。在大部分人眼中,均等B 一點也不公平,但它具有效率。
當爭端出現,就會出現不幸的無效率結果。假設公民無法認同位於不均等B 的漁獲分配,於是為公平程序起辯論,協商持續多日。他們最後決定平分漁獲。可是,到了那個時候,有一半的魚已經腐爛了,所以每一家只能得到5 條魚。這個結果就是圖中的C。沒錯,大部分家庭的處境都變好了。然而,由於有魚遭到廢棄,因此這是個無效率的結果。這個例子也點出公平與效率潛在的取捨。如果公平結果的達成要付出高昂的代價,可能就會導致無效率。圖4-1 顯示前述3種情況。
這項討論完全沒有觸及任何體制結構。這是經濟學進場的時候。環境經濟學背後的核心經濟立論就是,所有市場在運作適當時,都能妥善配置資源,但是當市場失靈出現時,市場也會出現資源錯置。
我要給這個現象一個鮮活的名字,稱它為「看不見的手」法則(the invisible-hand principle),意指運作良好的競爭市場所具備的效率。前幾章討論過,這是管理良善的社會的第2根支柱。
亞當.斯密在《國富論》(The Wealth of Nations)裡對這一點有精采的論述:
每一個人都致力於部署其資本,好讓資本的產出實現最高的價值。個人通常既非刻意促進公共利益,也不知道自己有多少貢獻。所圖的只是他個人的安全,他自己的利得。他由一隻看不見的手所引導,促成一個他不曾意圖追求的結果。個人追求自己的利益,經常也因此促進社會的利益,而且效果勝過個人對促進公益的刻意追求。
這段謎樣的文字是什麼意思?亞當.斯密看到了某個在他寫下這些文字之後將近兩個世紀仍不為世人完全理解的事物—他看到,在運作妥善的市場,私利可以促成公益。更精準地說,現代經濟學指出,在嚴格的條件下,一個完全競爭經濟是有效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