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司徒華較有深交。他早年思想左傾,參加過中共的青年團,也嘗試過要求參加共產黨,但未被接受。我在《七十年代》創辦初期認識他。八十年代就香港前途問題交換過不少意見。他的「愛國」思想包含過去追求的「民主中國」的理想,因此,他接受中共輕言的「港人民主治港」。到六四後,仍然以「支援愛國民主運動」為畢生志業。
我曾經跟他爭論過,我說中共作為列寧式政黨,加上中國二千多年的專制主義傳統,唯權是尚是一以貫之的。但在掌政權後與掌政權前,地位與權力觀念已完全不同,它已從一個領導者變身為統治者,它的民主承諾如何可以相信?司徒華就認為中共在經濟上要依靠香港,不會不守承諾。又認為台灣維持現狀對香港有好處,因為江澤民說香港的一國兩制對台灣有「率先垂範」的作用,也就是說要以香港的成功向台灣示範一國兩制。既然《基本法》明確定下特首和立法會「雙普選」是最終目標,那麼只要動員香港人去爭取,民主是可以實現的。
從道理上說,他沒有錯。任何領導人若從國家利益來衡量,應該都會看到守住香港一國兩制、按照原來的制度運作,對中國絕對有益無害。即使是滿清時代,也懂得聘請英國人赫德(Robert Hart,1835-1911)擔任海關總稅務司半個世紀(1861年-1911年)之久,以杜絕海關的貪污,保證朝廷能夠得到穩定而且不斷增長的稅收。
但中共政權比滿清還不如。正如英國哲學家羅素在100年前說過的一句話:中國是一切規則的例外。中國在開放潮流中,從最高領導階層,到各大中小的掌權者,幾乎都紛紛投入以權謀私的漩渦中。中國掌權者,即使是一個本性善良、公正、清廉的人,都不可能真正顧及國家的利益,而只會考慮特權階層及個人的利益,否則就無法在中國官場中生存。對外的所有冠冕堂皇或戰狼式的語言和行動,就只是要維護國家的面子。香港作為一個國際金融中心,對各級權貴來說,是最方便謀取個人私利、也是成本最低的洗錢基地。向台灣「率先垂範」?個人利益當前,那是顧不上了。
基於此,在香港推動民主,就是加強民意監督來保障香港的原有制度。這是與中國特權階層的利益相抵觸的。所以,不管民主派如何就愛國表態,哪怕毫無道理也毫無意義地在香港立法會投票支持「反台獨」議案,對中國來說也只是面子上好看。中共真正在意的,是民主派在議會反對有利於中國滲透的議案,和要求擴大在特首選舉和立法會選舉中的民主參與。
大約是在香港主權轉移的頭十年吧,中國對香港還沒有從暗到明的政治干預,中國暴發戶還沒有大舉侵蝕香港市民生活,香港本土思潮還沒有冒起,那時我的言論傾向支持以司徒華、李柱銘為首的民主派,儘管並不同意他們的所有主張。因為當時只有民主派 才可以制衡建制派,和遏制中共的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