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連署,希望修法讓警消人員在1月19日消防節,6月15日警察節可以放假;目前已有許多民眾附議支持,也有不少學者與朝野立委贊同此提案,認為這是必要且可行的方向。
提案網友指出,雖然政府機關都會舉辦活動,慶祝消防節和警察節,但警消人員並沒有因此放假,許多警消因此過勞,甚至因病過世;網友也提到,警消人員即使下班後,遇到突發狀況還是得前往支援,「家人不一定能等到我們平安回家」。
網友認為,讓警消人員在消防節、警察節放假或擇期補休,不但能有效提升士氣,更是實現公平正義的做法。而該提案上線僅一週,已有4273位民眾附議支持,距5000人成案門檻不遠。
對此,前警察大學教授葉毓蘭表示,目前九三軍人節軍人放假,五一勞動節勞工放假,若能在屬於警察與消防人員的紀念節日放假,更能彰顯警消人員的辛勞與偉大。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也說,警消員額不足,加班時數過高,超勤津貼「一國多制」都是制度性問題。他支持警消在警察節與消防節可放假的提案,雖然讓所有警消在同一天休假的可行性不高,但也可採補休或輪休方式,增加警消休息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