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富涉嫌詐貸63億元案5月22日在高雄地院召開第一次準備庭,被告副董陳偉志卻未到庭,地院認定其為棄保潛逃。在院方致電確認情況後警方才驚覺,陳嫌本預計在5月6日就應至左營警分局新莊派出所報到,但人卻不見蹤影且左營警局也無下文,高雄市警察局以延遲通報疏失處分,對所長黃立凡處以調離主管職務處分並記過2次,偵查隊長蔡信助與分局長蔡文峰也各記過1次處分,警方也宣布組成專案小組進行處理。
承辦員警遭記過處分
慶富董座次子陳偉志原先每日到復興派出所簽到,但在3月份時陳嫌申請更改戶籍地址,後改於至左營新莊派出所簽到。不料警方在5月5日最後一次見陳嫌簽到後,16天來承辦單位竟完全沒發覺陳嫌不見蹤影,直到院方22日通知後才知道陳嫌棄保潛逃,且所方也無第一時間進行通報。此外,陳偉志所提供住所竟也是錯誤地址,接連的作業疏失,讓高雄市警察局宣布將對承辦人員執行懲處。
而高雄地院也對其父母陳慶男、陳盧昭霞進行訊問,但夫妻2人也不知兒子去向。經過詢問後,院方不排除陳慶男也有逃跑疑慮,因此加保1億元,並將陳偉志的保金500萬沒收且對陳偉志發布正式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