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主委顧立雄29日宣布慶富案的裁罰結果,共14家本土銀行遭開罰,裁罰總金額為4000萬元,其中第一銀行開罰1000萬元最多。對此,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表示,以上罰鍰再次都是由包括全體國人在內的股東買單,「真的令人失望透頂」。
「慶富承造獵雷艦授信案」、「慶陽海洋承攬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興建營運移轉授信案」違約造成國銀重大損失,初步估計約有175億元,金管會公布14家聯貸銀行相關缺失的行政處分,裁罰總金額為4000萬元,其中第一銀行為獵雷艦聯貸案主辦行,開罰1000萬元,居所有相關銀行之首;土銀、高雄銀各800萬元罰鍰;台銀、兆豐銀各400萬元;台企銀、華南銀、合庫銀3家銀行各200萬元,而新光銀、元大銀、台中銀、大眾銀、輸出入銀行、彰銀僅予以糾正處分。
顧立雄表示,金管會僅能透過「約詢」與「金融檢查」,來追查銀行在慶富案的制度面、執行面缺失,至於銀行負責人或高階經理人的處分,若未來檢調或司法機關發現負責人有新的不法事證,金管會將進一步開罰。
針對金管會懲處結果,黃國昌表示,情節最嚴重的一銀、土銀、高雄銀僅被罰款800萬至1000萬元,其他銀行則從罰400萬至糾正處分,沒有任何董事與高階經理人被追究個人責任。
黃國昌直言,慶富案違約讓納稅人損失上百億,結果金管會處分只有這樣,真的令人失望透頂,更指出罰鍰都是由全體國人在內的股東買單,並表示自己的心情只有兩個字:「混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