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2020年爆出桃色風波,丁允恭被控任職高雄市新聞局長期間,於局長辦公室及職務宿舍與記者Y女發生性行為,並承認Y女曾2次墮胎。丁允恭不滿Y女提供私密照給媒體,18日委由妻子蔣婕妤到台北地院提告,求償新台幣1元。
蔣婕妤表示,提告原因是當年監察院稱丁允恭在臉書貼出跟Y女在餐廳的照片,認為此非當事人同意公布的親密合照,影響當事人工作、生活,違反《性騷擾防治法》。丁允恭夫妻認為,Y女向媒體提供丁允恭跟自己裸上半身睡覺的照片,應該也構成敵意環境性騷擾。
蔣婕妤於個人臉書發文表示,如果以監察院的標準,丁允恭發出與Y女在餐廳的合照是性騷擾,那Y女散播偷拍丁允恭裸體床照,難道不是10倍的性騷擾?
蔣婕妤:欺負我家人的一律告到底
蔣婕妤指出,根據監委紀惠容的標準,公布相片足以證明2人有親密關係,且對對方的工作、生活造成影響,就是紀惠容所稱的「環境性騷擾」,那依照同樣的標準,Y女直接在媒體上公開偷拍丁允恭的裸體床照,難道不是性騷擾嗎?
蔣婕妤強調,作為1個人,站出來保護家人,何來誰躲在誰背後?不管是誰,網友也好、名嘴也罷,任何不清楚事實胡亂指控的,這次她不會善罷甘休,「欺負我的、欺負我家人的,我一律告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