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殺警案造成兩位警員殉職,震驚全台!」隱藏之深切問題,實為「外役監受刑人逃獄」及「社會安全網漏洞。」林嫌之強盜等案件定執行刑8年4月,其犯罪手法係竊取機車、「兩度」持水果刀至超商佯稱買菸,並以空氣槍脅迫店員,搶劫得手逃逸後再棄車(南院109年度訴字第89號刑事判決;本次林嫌殺警後同樣至超商行搶)。問題是:「林嫌已入監服刑,為何仍能逃獄,並犯下殺警案?」
林嫌不是逃獄,只是返家探親後失聯?
按明德外役監表示林嫌8月13日「返家探親、逾期未歸」,因此並非逃獄?此可正視二個問題:「監所依規定批准林嫌返家探親」以及「受刑人未依規定回監,監所如何處理?」林嫌在獄中表現良好,監所依法「批准」返家探親,但林嫌「未回監」已產生「逃獄之實質效果」,對於此類情形監所如何防範,僅僅是依法通報及發布通緝?
本次殺警案之癥結,在於「林嫌返家、未回監」這個關鍵。試問:「受刑人返家探親,會再想回到監所服刑?」前案係「持水果刀、持空氣槍」連續兩次強盜行搶,為何監所會認定:「林嫌表現良好、申請返家後,無逃亡之虞?」當監所為受刑人大開方便之門,果然造成殺警悲劇及兩名員警殉職。其根本原因就在於監所之外役監制度、程序評估、監管及犯罪預防,以及忽略受刑人之心理狀況,同樣之問題也呈現在「假釋後,受刑人出獄再度犯案之情況」。
蔡政府社會安全網之虛偽及作秀
蔡政府一再宣稱「社會安全網」,更大談「強化社區生活中最基層」,每次重大治安事件發生,蔡英文臉書一再被灌爆,先前「兒子砍母37刀,將母親頭顱丟下樓?」民怨沖天,到底為什麼?
徐國勇對《台南殺警案》表示要警方「大膽用槍!」游錫堃則稱:「我是反對判死刑,但是像這樣一定要判死刑。」近年挖眼案、割喉案、鐵路殺警案、球棒隊及松山之亂等重大案件頻傳,蔡政府高官每次都一再震怒及譴責,但震怒之後?蔡政府一再作秀,人民真的忍無可忍。
近日柬埔寨人蛇案,最高檢8/18發表「嚴查速辦不法犯罪組織」新聞稿細觀其內容,最高檢還會「呼籲參與不法犯罪組織而觸犯人口販運罪者,儘速依法自首!」8/19新聞蔡清祥、邢泰釗、徐國勇、黃明昭「四巨頭宣示」掃蕩黑幫與人口販運集團,成天上新聞「宣示」有什麼用?
治安敗壞,真正背後原因可能在於「大談柔性司法」及表面作秀!例如:邢泰釗創設「幸福司法便利店」,莊榮松(媒體稱邢泰釗2.0)於雄檢「行銷私製香腸、對保護管束人之精油的紓壓講座」。某方面檢方真正實情是什麼?《重大食安案》雄檢緩起訴、毒品搞錯冤案(K他命誤認海洛因等)、《城中城案》公務員涉嫌瀆職全部簽結,然後「北檢起訴80歲老翁偷竊100元的盆栽?」法務部、檢方及監所從根本墮腐,才是真正問題。(或詳拙文:戳穿司改謊言─檢方白色巨塔篇)
監所管理之嚴重問題 受刑人逃獄後之社會治安問題
再談談羅O祥下藥性侵少女及密室囚禁案,羅嫌今年2月於高雄監獄「放風時」逃獄未遂,一般人較知悉羅嫌「於新竹豪宅密室囚禁14歲少女66小時」該案,有興趣不妨查閱北院的少女性侵另案,羅嫌對兩位15歲、16歲之受害少女係分別採取「下藥、強制性交及強拍猥褻照威脅(北院108年度侵訴字第6號等)」,而實際上被害女性是否僅止這幾位?
當羅嫌不願服刑,逃獄自然成為其內心之計畫,假設羅嫌逃獄成功,請問逍遙在外時,會再犯下怎樣的罪刑?挺而走險時,會有怎樣恐怖的犯罪心理或行為?準此,由《台南殺警案》不難觀察出到處逃竄的「林嫌動手之狠毒」,怎可能僅是「方仰寧稱遭噴辣椒水反擊?」請問林嫌「持刀」狠砍員警、奪槍開槍,這算正常?講句不客氣的話,若林嫌搭乘和欣客運北上,一旦擦槍走火,車上12位乘客怎辦?
蔡政府:今日致意、明日忘記、後天感謝祭?
蔡政府習慣作秀,由《新竹棒球場案》可證,當蔡英文開幕致詞,球迷們熱血沸騰,結果實情是「球場充滿各種公共工程瑕疵,尚未驗收,先行啟用。」而造成職業球員受傷,林智堅發文說:「希望所有責難到我身上」,但新竹球場花了12億改建,施工之瑕疵新竹市府難道完全不知情?
2020年台鐵大談「改革十年有成」,隔年太魯閣號事故發生,台鐵改稱:「台鐵安全改革是交通部2022年重點工作項目!」再看看蔡英文、蘇貞昌搭乘「最美區間車(EMU900列車、全新)」作秀完畢,民眾搭乘新車廂內卻漏水猶如大雨?太魯閣號事故罹難者家屬媽媽慟哭:「每次都說聽到了,但都不改進,真的很痛!」蔡英文等政府高官「到靈堂致意」滿嘴「檢討」真的有用嗎?
《台南殺警案》發生後,矯正署表示「檢討加強考核及外出聯繫辦法」,宣稱林嫌是「返家探視後逾假不歸!並非脫逃!」見到報導中林嫌持刀揮砍、挾持員警,以警用槍械對員警開槍致死之血淋淋的場面,筆者質問:「矯正署這種檢討有用嗎?」
「今日致意、明日忘記、後天感謝祭。」蔡政府高官震怒、再震怒且一臉嚴肅檢討改進,當事過境遷,是否又回到表面的空談及作秀呢?
*作者為執業律師、高雄律師公會第15屆人權委員會召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