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自身雖存在許多重大挑戰與弱點,但單是它的龐大規模就顯示,它和美國競爭時(與蘇聯不同),製造及耗用的資源都可能比美國更多,而美國目前還面臨來自國內的龐大阻力。因此,我們探討如何在軍事、政治、經濟和其他領域與中國競爭時,必須重新納入對稱與不對稱競爭的問題,以往的戰略專家都曾敏銳感受到這些問題的必要性。
美中競爭的本質
隨著過去幾年美中競爭加劇,許多政策制定者與學者經常回頭問同一個問題:「雙方究竟要爭什麼?」對於中國和大多數客觀的觀察家來說,美中競爭涉及的利害關係一直都很清楚,主要是爭奪誰將主導區域與全球秩序,以及取得主導地位後可能創造出何種秩序。這場競爭在很多層面(但非全部)都是零和遊戲,因為它爭的是地位高低—也就是在階級體系中的位階。在某些層面,雙方則可能存在相互調整的空間,特別是有關最終要產生何種秩序,以及在一些跨國性議題的合作上。現在我們要探究秩序的問題、和平時期的競爭,以及當前競爭中涉及的風險。
秩序的定義
雖然國際關係學者普遍假定全世界處於無政府狀態,但實際情況是,全球秩序往往是階級式的,由某些國家對其他國家行使權力。在霸權秩序中,領導國家在階級的頂層「動員領導力」,以建構國家之間和國家內部的關係。霸權秩序就如吉爾平所說,是由主導國家以某種「控制型態」來約束從屬國,其中通常包含強制力(迫使服從)、誘發共識(提供激勵誘因),以及建立正當性(可正當指揮從屬國)。
強制力來自施以懲罰的威脅,包括軍事力量,或對貨幣、貿易、科技或其他體制上的要害握有結構性的控制權。誘發共識則是藉由對雙方都有利的交易或誘因來激勵合作,例如安全保證、公共財或私有財的提供,或是籠絡菁英。正當性則是領導國家只憑身分認同或意識形態產生的權威來統御;例如教廷曾經只憑神學上的地位,就能統御多個它幾無實質管轄權的國家。強制力、誘發共識與正當性等型態綜合起來,可以確保這套秩序中的各國依從霸權國家。
什麼是和平時期的競爭?
美中之間和平時期的競爭,要爭奪的目標是區域與全球秩序,以及支撐這些秩序的控制型態。美中的秩序之爭會如何展開,美國主導的秩序又會如何變化?大多數分析家認為,霸權秩序會藉由大規模的強權戰爭而改變,例如美國主導的秩序就是在二戰後出現的。但以美中兩國來說,由於核子技術大幅變革,這種強權大戰發生的可能性已比過去小得多,因此有些人過早假定美國秩序根本上是穩固的。
然而,前文有關秩序的討論已顯示,秩序並非只能透過戰爭來改變,其實也可以透過和平時期的競爭而改變。建立秩序的控制型態(強制力、共識、正當性)若遭破壞,就會弱化秩序;相反的,同樣的控制型態獲得鞏固時,就會強化秩序。從這個角度看來,即使沒有戰爭,秩序也可能出現轉變;它可以在情勢逐漸演進中發生轉變,也可以像蘇聯解體那樣突然改變,但都不需要強權戰爭,甚至不需要強權競爭者就能發生轉變。中國推測秩序轉變的著名學者對此非常清楚,國家安全部智庫負責人袁鵬就認為,疫情對於秩序轉變產生的作用,也許就和強權戰爭的作用相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