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台南安南區2名盡忠職守警員身中多刀殉職,殺警案震驚社會,也讓《警械使用條例》修正突然「復活」。一直以來,「用槍上法院、不用槍進醫院」是員警執勤無法保護自身及同事的最大障礙;另像配賦非致命性武器進度、是否將個人急救包納入日常應勤裝備,甚至身體爆發力訓練應更受重視等,每個環節都有探討空間。
惟近年先後發生憲兵制止民眾持刀闖府負傷、及鐵路警察處理補票糾紛卻遭利器戳刺身亡等憾事,突顯第一線勤員的高風險。因此,帶著「事情有發生機率,它就一定會發生」的敵情,顯然是危急時刻能否多增取幾秒、多拉開一點縱深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