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大學發布聲明稱:「周全且廣泛的數據分析和證據顯示,哈佛大學並沒有歧視包括亞裔在內的任何申請人,而亞裔的錄取率在過去10年間成長29%......布魯姆先生及他的組織(SFFA)公開不完善、具誤導性的數據分析內容,遺漏關鍵數據和其他因素,把哈佛大學的錄取機制描繪為極度不公。」哈佛大學向法院提交的文件也稱,數據分析無法準確反映出各種影響因素。
Harvard University 'discriminates against Asian-Americans' https://t.co/CTgdrj5ulP
— BBC News (UK) (@BBCNews) 2018年6月16日
哈佛大學與SFFA均要求聯邦最高法院做出簡易判決(summary judgment),倘若法院拒絕,案件將於10月審理,這也意味著行之有年的「優惠性差別待遇」可能被推翻。《紐約時報》引據SFFA提出的資料稱,如果亞裔的錄取率上升,白人申請人首當其衝,而依據哈佛大學現行篩選機制,白人申請人在人格特質評比方面,21.3%獲得高評比,反觀亞裔只有17.6%得到高分。
This is SO GOOD! Right on, @dynarski! I was super annoyed by the ridiculous @nytimes headline. #clickbait #notyourwedge https://t.co/OPJbOH5ZVF
— OiYan Poon (@spamfriedrice) 2018年6月15日
挑戰優惠性差別待遇 首度以非白人為原告
哈佛大學強調,40人組成的篩選委員會中也有亞裔成員,且依據申請人的個人簡歷和推薦信函評估人格特質。布魯姆2013和2016年協助白人女生費雪(Abigail Noel Fisher)控告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UT Austin),認為費雪未獲錄取是因白人身分,且與「優惠性差別待遇」有關,這次布魯姆捲土重來,首度以非白人為原告,也是第1次對私立學校提出告訴。
不過亞裔權益倡議團體「18MillionRising.org」直言,布魯姆的提告只是「挑出有利的數據,把保守種族意識綁在亞裔身上,以此挑戰『優惠性差別待遇』」。長期觀察大學錄取制度的科羅拉多州立大學教育學院亞裔助理教授潘愛欣(OiYan Poon)則說:「布魯姆認為哈佛大學採用的人格特質評比具有『反亞裔』的歧視現象,但他卻無視其他評比項目也有問題。」另外,針對SFFA指控哈佛大學「抹殺」2013年的內部調查報告,哈佛大學反駁,由於當時只是初步調查,且調查沒有完成,因此沒有公開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