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行政長官梁振英將於4月4日在禮賓府設宴,獲邀的嘉賓主要是三十年前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及諮詢委員會的成員,當日亦是《基本法》頒布二十五週年的日子。
對於這部移交主權後在香港實施的憲法法律文件,一些問題隨著「一國兩制」實踐逐漸浮出水面,例如近期持續爭論不休的政改普選,涉及國家安全的廿三條立法時間、中國人大常委會釋法權力的限制等問題,爭拗過程中都涉及不同人士對《基本法》條文的解釋。
有政治學者認為,落實《基本法》的過程中,中國最高的立法機構因政治目的多次對基本法條文進行釋法,破壞了基本法的權威性,預計未來權力矛盾更加突顯,涉及基本法落實的爭議仍會持續不休。
中國社科院剛發表的《法治藍皮書》,今年是第二年以專章講述香港《基本法》在香港落實情況。
報告中提到,2014年香港發生非法「佔中」,令香港「回歸」以來法治面臨最嚴峻考驗,直指如違法行為帶入小區成為常態,法治精神將被嚴重侵蝕。
報告又提到中國國務院去年發表的《一國兩制白皮書》引起的爭論,反映中央和香港對基本法中「兩制」的解讀確實存在不同,且不容易解決。
今天香港的社會上出現對《基本法》條文詮釋的爭議也不是一朝一夕的,其中中國人大常委會曾經對基本法內容進行4次釋法,對香港內部帶來很大震盪。
何俊仁向BBC中文網指出,根據憲法上權力,中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基本法》條文有解釋權無容置疑,不過不可以濫用(BBC中文網照片)。
本身是香港律師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何俊仁向BBC中文網指出,根據憲法上權力,中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基本法》條文有解釋權無容置疑,不過不可以濫用。
而且當初在設計上應該是被動地進行釋法,但不可能亦沒有權為香港制訂法律,何俊仁指這次就2017年行政長官的普選決定,人大常委會完全介入甚至主導設計整個提名程序,他形容十分「離譜」,令香港市民不再信任北京政府的承諾。
根據香港《基本法》第158條,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擁有對《基本法》的最終解釋權。1997年至今,中國人大常委會進行了4次解釋基本法。
何俊仁指1999年,中國人大常委會首次就香港居港權問題進行釋法,北京當局破壞香港一直堅守的法治的例子。
香港主權移交兩年後,1999年1月香港終審法院就「吳嘉玲案」作出宣判,裁定所有香港永久居民在中國內地所生的子女,不論有否單程證,不論婚生或非婚生,不論出生時父或母是否已經成為香港居民,均擁有居港權。
由於擔心香港的承受能力,同年5月香港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首次提請中國人大解釋《基本法》條文。1999年6月26日,第九屆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首次對《基本法》條文作出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