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第二個小標「摸底人本基金會,藏鏡人與蔡其昌是真兄弟」更讓筆者覺得荒謬。作者的推理是人本基金會創辦人的兒子和蔡其昌交情深厚。因此推論出「兄弟要選舉,拿爸爸的基金會來鬧」但這樣的詮釋證據何在?而基金會有其法制和組織運作,有眾多成員,他們有自己的意志和看法,就算基金會創辦人的兒子真的要幫兄弟,難道整個基金會都會買單?這樣的推論實在是太威權和封建了。也顯示出作者並不理解人本教育基金會運作與實踐的內容。
再者,作者認為「停聘校長」沒有法律依據。但根據20220829人本基金會會後新聞稿
【人本基金會號召三十個公民團體、上百位民眾抗議盧市府打假球!庇護狼師!為狼師建立脫罪SOP】:「黃師無法在8月1日屆齡退休,台中市政府竟繼續讓黃師留職停薪、回任該國中擔任教師。」因此黃師在8月1日後已是教師,應適用教師法22條?
關於作者「不論社會各界如何提醒人本基金會「停聘校長」,沒有法律依據,需要經過修法,但人本基金會已經上了失智列車,只能帶著鋼盔往前衝。」的敘述,筆者同樣認為評述過於誇張。且「社會各界」何指?可否具體詳述?
最末一個小標「人本打台中,高雄、台南挫咧等」所述內容,因為筆者尚未理解詳細脈絡,因此不敢有所評論。但以前述作者的邏輯來看,筆者認為這其中的詮釋角度仍有待商榷。而「台南市府、高雄市府應該想著急的跟人本基金會說「麥亂啊」」也是作者自己的詮釋,筆者認為應該提出更具體的說法來讓市民檢視。
至於最後一段,作者提及「人本說台中市政府放任,黃師騷擾證人,此也與刑法相關,若能送檢調,則黃師可羈押,不會也不能騷擾當事人。」筆者認為和作者第一段所述相衝突。就像姓平調查會有其時程。所以當受害者申訴,而黃師騷擾證人,送檢調的時機?送了檢調黃師就會被羈押?筆者認為這中間缺乏太多細節和脈絡。
而作者質疑蔡其昌身為立法院副院長,需處理立法院的問題。但筆者認為這又同樣是威權與封建的思想,而缺少「合作」與「公民參與」的看待。
綜觀以上,作者全文以「此議題中倡議的人本基金會,宣導錯誤的法治觀念,倖存者脫離導致公權力保護,同時在社會道德面上備受一般民眾質疑,恐成為民眾不敢站出來的主因。」為主軸。
但是作者所謂「宣導錯誤的法治觀念」並無所本,而「倖存者脫離導致公權力保護」這句則是令人完全無法理解意思。至於「同時在社會道德面上備受一般民眾質疑」這句,筆者想詢問的是「社會道德面」是指什麼?「一般民眾」何指?有幾個?他們真的都這樣認為?這樣是否太小看每個人的主體和多樣性了?
而「恐成為民眾不敢站出來的主因。」裡指的「民眾」是指「受害者」或「連署者」?若是受害者,以9月7日的相關報導「台中資優班性侵案 議員張耀中再爆4名受害者」可見,是有受害者願意站出來的。而若是連署者,目前則有近三萬人連署、破百團體連署。都顯示民眾是願意站出來的。當務之急,應回歸受害者權益如何彰顯,以及學校體制整體的檢視和盤點,以及如何預防類似事件再度發生。至於分裂、鼓動情緒的論述,筆者認為可以再少一些,而是同樣身在這塊土地上的我們,可以以合作、共好的姿態,去面對這塊土地上所發生的每一件事,並從中得到前進的能量,為下一代共創美好的未來,實是這一代成人共同的責任。
*作者為大腳小腳親子共學團中區助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