紛擾不斷的《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正案今(20)日晚間約11時20分,立法院長蘇嘉全敲槌,終於三讀通過。軍人年金最低保障金額,俗稱的「樓地板」確定為3萬8990元;起支俸率則為「55+2%」,服役年滿20年,俸率自55%起跳,年增率2%,其上限軍官、士官有別,軍官最高為90%,士官為95%,以期照顧基層權益。
軍人年改被視為蔡英文政府改革「重中之重」,立法院臨時會亦將之列為「首案」。朝野歷經五輪協商,昨仍有15條關鍵、爭議條文保留,國民黨團今早一度佔領主席台,被執政黨排除後,旋即上演表決大戰,一路挑燈夜戰至午夜,始完成三讀。
政院決定施行日 18趴分10年退場
外界關切軍公教年改能否於7月1日「同步上路」,然條文也「預留伏筆」,明定「本條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據了解,此條除了是民進黨團讓步(國民黨團反對7月1日上路),另考量行政部門制定相關配套亦須時間,才會由行政院自行衡量。
在18%優惠存款部分,三讀條文亦訂定「退場機制」,若領退休俸的退役軍人原領月退休所得(含18%優存)高於新制月退休俸,差額將分10年平均調降,以減少衝擊。而18%優存本金於第11年歸還。
因公傷殘 不砍18%優存
至於領一次退伍金者,18%則在新制實施首年降為12%,分6年調降,第7年起將為6%。不過,為確保弱勢權益,修正條文亦規定,如退休總所得低於3萬8990元者,以及因公傷殘、作戰受傷、身心障礙或軍改新制實施前年滿85歲以上的校級軍官、士官,不砍18%優存。
修法杜絕「雙薪肥貓」
軍改修法亦杜絕「雙薪肥貓」,條文明定,領取退俸的軍士官,若再任由政府編列預算支給俸給、行政法人、政府捐贈經費達20%的法人或事業、私立大學專任教師等職務,若每月支領薪酬超過3萬3140元(公務人員委任第一職等本俸最高俸額及專業加給),將停發退休俸。
不過,當初在國軍精實案、精進案、精粹案退伍而轉任技工、工友、工人、司機、技警者,或受軍事機關回聘為雇員者,不受「禁領雙薪」條款之限。
軍士官離婚平分退休金
另外,三讀條文也規定,支領退休俸的軍士官在退伍後結婚,其配偶須年滿55歲、婚姻關係累積存續10年以上且未再婚者,在軍士官亡故後,才可請領月退俸1/2的遺屬年金。倘若因身心障礙無工作能力,或在軍士官退伍除役生效時已有婚姻關係存續且未再婚的配偶,不受支領年齡限制。
至於「離婚配偶請求權」亦比較公教年改,條文規定,軍、士官的離婚配偶與該軍、士官婚姻關係存續滿2年者,離婚配偶得請求分配該軍、士官1/2的退伍金或退休俸,當事人一方得聲請法院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此外,修法也考量到高階將官的人才留用,將官的本階停年規定,由現行的8年延長為10年,未來將官可服役10年或做到57歲。同時納入常備軍、士官退場機制,明定任官職服役滿1年,若認為不適合軍旅提出申請,人評會須在3個月內召開會議,討論是否適任。
「狼教官」條款 性侵判刑繳回退休金
根據三讀條文,「狼教官」將比照「狼師」,儘管已退休或已離職教師,只要被發現曾於在職期間犯下校園性侵案且經判刑確定,須繳還已領退休或資遣金。
最後,在退撫基金部分,退輔會將分10年編列預算,每2年編列200億元、總額1000億元挹注退撫基金,以防基金財務缺口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