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請放心!內政部修法鼓勵「公益出租人」,租金補貼資訊不得做為查稅依據

2022-09-15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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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說明,這次「住宅法」修正,就是要打造讓房東放心出租、房客安心承租的租屋體系。(示意圖/Sai Mr.@flickr)

內政部說明,這次「住宅法」修正,就是要打造讓房東放心出租、房客安心承租的租屋體系。(示意圖/Sai Mr.@flickr)

政府鼓勵房東成為公益出租人,消除房東會被查稅的疑慮,內政部今(15)日部務會報通過《住宅法》第3條、第15條、第16條修正草案,增訂租金補貼不得做為追溯課徵稅捐的依據,並有條件放寬公益出租態樣,鼓勵更多房東加入公益出租人行列,為有需要的民眾提供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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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表示,考量經濟或社會弱勢的民眾實際租屋狀況,這次修法放寬公益出租的態樣,明訂房東將房屋出租給社福團體後,再由團體轉租給符合租金補貼申請條件的房客,住宅所有權人或房屋納稅義務人,將能被認定為公益出租人。

此外,增訂公益出租人的租賃契約資料及租賃所得,不得做為綜合所得稅、地價稅及房屋稅的查核依據,排除稅捐稽徵法第21條第1項第3款,稅捐未於規定期間內申報,核課期間為7年的規定,讓房東放心成為公益出租人。

公益出租人近3年突破10萬人

內政部指出,政府肯定、感謝房東將房屋出租申請租金補貼的房客,提供公益出租人可享綜合所得稅,每屋每月最高1萬5,000元免稅額,以及房屋稅與地價稅比照自住稅率的優惠。

根據統計,近3年來全台公益出租人已經突破10萬人,可見房東逐漸接受房客申請租金補貼,並且認知成為公益出租人,對於自己也有好處。

內政部說明,這次《住宅法》修正,就是要打造讓房東放心出租、房客安心承租的租屋體系,修正草案將陳報行政院審查後,儘速送請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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