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水凍漲、房價過高的時代,目前的房子該買?還是該租?這是許多人心中的疑問。租屋族的目標就是晉身為有房族,但就怕買了房子,結果房價下跌,剛好變成房奴,必須「吃土養房」;想靠租屋先存錢,不過又怕幫房東繳房貸幾年後,追不上房價的上漲幅度。其實,可以先透過 3 條公式估算,再決定要不要買房,還是繼續租房。
公式1:房價所得比
所謂房價所得比的定義是:
房價所得比 = 購屋總價 ÷ 年收入所得
又被稱為「購屋痛苦指數」,代表購屋時需要「要不吃不喝 X 年,才買得起房子」。房價所得比愈低表示愈有能力買得起該房子。根據世界銀行定義,房價所得比最好落在4~6倍間比較合理,也就是說,一個家庭最多只要存6年錢就能買得起這間房屋。
如果超過6倍,將會降低生活品質,成為痛苦的屋奴,生活就會造成極大的負擔。與其買了自己無法負擔的房屋,不如挑選自己負擔得起又具有增值潛力的房子。房價所得比要向下修正有兩個要件:一是房價向下調整,另一是年收入所得向上提高。
舉例
有一對夫婦年薪共200萬元,他們考慮一間總價2000萬元的新成屋,與同地段一間開價1200萬元的30年中古屋:
若他們買的是新成屋,則房價所得比為 2000 ÷ 200 = 10 ⟹ 顯然超過一般水準。
若他們買的是中古屋,則房價所得比為 1200 ÷ 200 = 6 ⟹ 較符合理想。
但是看了一下這公式會覺得有點奇怪,有誰會 X 年不吃不喝去買一間房子呢?世界銀行定義的房價所得比是一個上限,但用在實際狀況時, 需要將公式裡的「年收入所得」修正為「可支配所得」。
下圖是台灣各縣市房價負擔能力的情況(2018年第2季),房價所得比的中位數是9,代表一般家庭最多只要存9年錢就能買得起這間房屋。
公式2:貸款負擔率
評估民眾買房能力指標是:
貸款負擔率 = 每月應繳房貸 ÷ 家庭單月收入
根據世界銀行定義,貸款負擔率最好在30%以下比較合理,也就是最多拿家庭收入的3成來繳房貸;如果超過5成,代表房貸負擔太過沉重、生活品質堪慮。 貸款負擔率比例愈高,表示房價負擔能力越低。
舉例
假設這一對年薪共200萬元的夫婦買了1200萬元的中古屋,以自備款3成來看,20年期本利攤還利息2%計算,每月負擔的貸款約4.2萬元,剛好是他們夫婦倆收入的25%;若買2000萬的新成屋,則每月貸款佔夫婦倆收入的42%,因此從貸款負擔率來看,夫婦倆比較適合購買中古屋,而非新成屋。
下圖是台灣各縣市房價負擔能力的情況 (2018年第2季) ,貸款負擔率的中位數是36.9,代表一般家庭拿收入的 3~4 成來繳房貸。
公式3:房租 > 收入3成
最後一個評估民眾買房能力指標是:如果你的每月房租超過薪水的3成,其實可以考慮買房,轉換成每月繳超過30%房貸,就可以擁有一間屬於自己的房子,但前提是要有自備款。
這3條公式是估算買房的購買力,讓大家清楚明瞭地做購屋或租屋的決策,有需求、有能力再買,這樣才可以買得安心、租得也安心!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房地產筆記(原標題:3 條公式決定你該買房或租房!)
責任編輯/梁溶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