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宇宙熱潮席捲全球並燒進台灣,長風基金會17日舉辦「虛擬世界、真實人們:元宇宙中的人權省思」突破論壇,邀請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等產、官、學界及民團代表探討數位人權的保障。廖元豪強調,元宇宙的社群規則如何被執行、要不要實名制?至今未有解方,但他傾向讓各界慢慢摸索最適合的規則,而非期待政府把現實的規範直接套進元宇宙。
廖元豪指出,網路世界對年輕世代的影響,不遜於現實世界的人物,年輕世代甚至會因為遊戲角色、實況直播主出了問題罹患憂鬱症,而隨著現代科技的發展,元宇宙已不只在幻想、觀賞、代入角色,而是進入虛擬合一的世界,「所以這個時候我想到的問題是說,我有人權,那我的那個角色有沒有人權?我的角色的人權要怎麼去實踐、保護?」
針對元宇宙的「位格(Personality)」在法律上應如何界定,廖元豪說明,傳統小說、戲劇的角色不具權利、人格,讀者要幻想、代入角色也無法主張任何權利,頂多創作者能主張著作權;到了社群媒體時代,使用者的位格可依真實人格判斷,任何發言只要出言不遜都是公然侮辱,民、刑事責任也依使用者年齡決定,且性騷饒、恐嚇也都可以提告,「在元宇宙裡面,誰是權利主體?」
廖元豪表示,在元宇宙的世界中,要界定位格在法律上有4大難處,第1是現實與虛擬身分的「浸淫」,使其合一程度遠高於「觀看」;第2是法律以「主客分離」的笛卡兒傅統為主,元宇宙卻是主客合一、相互建構;第3是法律上權利主體是「人」,且自然人優先;第4是社群規則難以執行的經濟與現實困難。
廖元豪提到,虛擬世界的社群規則如何被執行?要不要實名制?至今仍未有解方,虛擬角色被謀殺,看似不值得難過,但虛擬角色是現實世界中對自己的投射,尤其虛擬角色被霸凌時,可能會讓當事者更為難過,因為在現實世界中受的屈辱,到虛擬世界卻仍未改變,「你的痛很痛,但你能主張任何權利嗎?」
不僅如此,廖元豪指出,元宇宙在未來已是不可避免的發展趨勢,而資源分配上的公平性要如何規範就非常重要,舉例來說,若元宇宙能夠做出模擬法庭訓練律師,或模擬心理諮商情境培養諮商師,會增強使用過元宇宙者的競爭力,但若這些資源需要付費,將對弱勢族群造成非常大的落差。
廖元豪認為,若公部門提供的資源,牽涉到基本生活所需、基本權利就應讓民眾有使用請求權,但若相關資源由私部門提供,要規範開放就相對困難,不過仍可透過訂定法規,將基本權利、基本生活所需的資源讓更多的人能夠接近,類似過往追求的媒體近用權。
不過,廖元豪強調,雖然他提出了許多問題,但他對元宇宙的未來並不悲觀,元宇宙並不會造成如恐怖小說《美麗新世界》的狀況,目前元宇宙仍處於多元發展的情況,他更傾向讓各界去摸索,尋找出最適合元宇宙的社群規則,而不是期待「大有為」的政府,訂定統一法規把現實的規範都套進元宇宙,「我覺得這需要一段時間去實驗,但我相信這個實驗大家會一起去摸索出個方向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