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與澳洲的「難民外交」》展現人道精神?淪為大國幫兇?澳洲媒體:就是不想讓難民入境,才會送來台灣

2018-06-24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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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沒有公布這位難民的姓名,《雪梨晨鋒報》報導稱,該難民年約30歲,儘管澳洲政府2014年11月給予她難民身分,卻一直都被安置在諾魯拘留營,而她懷孕時間超過12周,曾企圖自殺,且她告訴心理醫生,懷孕後情緒憂鬱狀況愈來愈嚴重,飲食與睡眠也出現問題。澳洲詹姆士庫克大學(James Cook University)婦產醫學教授柯斯塔(Caroline de Costa)稱,該難民必須送到澳洲大醫院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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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法官判定 難民送到澳洲境內動手術

台灣馬偕醫院生育保健醫師江盛提供證明,台灣沒有婦產科醫生,有為進行過女性割禮的孕婦墮胎的相關經驗。柯斯塔則提出證據,認為這位難民必須送到澳洲雪梨韋斯麥醫院(Westmead Hospital)或墨爾本的皇家女性醫院(Royal Women's Hospital)就醫;皇家女性醫院精神科醫師紐曼(Louise Newman)說,院方可以專為女性割禮人士成立特別診療團隊。

羅伯特森也表示,除了墮胎手術團隊,醫院也必須為這名穆斯林女子成立精神科小組,成員必須包括熟悉尋求庇護、創傷症候群、拘留、文化及宗教信仰等事務的專家。羅伯特森指示澳洲政府,必須把這位索馬利亞籍難民送至可進行墮胎手術的地方就醫,且要聽從紐曼和柯斯塔的建議,或在各方同意下,才可把這位難民送至其他地方動手術。

醫療技術進步不夠 語言隔閡是最大障礙

台灣外交部先前就稱依據台澳備忘錄,提供諾魯拘留營的難民醫療協助,而外交部會公開此資訊,主因是伊朗籍母子3月來台就醫,原本要申請延長停留時間,5月卻傳出被澳洲人員強行帶回拘留營,引發爭議,此事經英國《衛報》披露,台灣駐英國副代表程祥雲則投書《衛報》,澄清絕無澳洲人員在台灣境內把就醫的難民帶走一事;外長吳釗燮也說,就醫難民有簽同意書,療程結束後離台。

儘管台灣醫療技術享譽全球,紐豪斯告訴《衛報》,病患與醫師之間的語言隔閡,成為他們來台就醫遇到的最大問題,因為來台就醫的難民都要透過2位翻譯,才能進行溝通,這讓他們覺得無法確切知道醫療內容。對於索馬利亞籍難民拒絕來台墮胎,紐豪斯直言:「台灣沒對精神疾病議題做準備,也無女性割禮醫療相關經驗,語言隔閡讓取得告知同意書(informed consent)的難度加大。」

台灣沒有法律規範 就醫難民無法申請庇護

紐豪斯還說:「許多尋求庇護者抱怨,他們根本不清楚要進行的醫療程序,很擔心自己會發生什麼事,而且當他們返回諾魯或馬努斯島,也沒有適當的醫療追蹤制度。」《衛報》稱,諾魯拘留營現有至少330位難民,包括36名孩童,他們被澳洲政府告知,未來不可能被安置在澳洲或紐西蘭;此外,澳洲僅讓情況嚴重的病患到澳洲本土就醫,且通常是在法院判決下令才這麼做。

紐豪斯直言,澳洲與台灣簽署備忘錄的目的,就是要全面避免難民被送到澳洲境內就醫,之後打官司爭取在澳洲境內安置。澳洲工黨負責移民事務的國會議員諾依曼(Shayne Neumann)指責澳洲內政部長杜頓(Peter Dutton)隱瞞簽署備忘錄,但未批評與第3國(台灣)簽署備忘錄。

諾魯
諾魯

另外,諾魯是台灣少數邦交國之一,長期提供醫療協助,但台灣不是1951年《難民公約》(Refugee Convention)締約國,本身國內也沒有相關難民法規,因此來台就醫的難民,沒有法律依據可以申請庇護,只能返回拘留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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